来源:中共灵寿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10-27 15:18:32 阅读量:707
根据县委部署,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4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6个县直单位党组、1个乡(镇)党委以及5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现场反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被巡察单位的反馈会议。会议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彭勇民在听取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本轮巡察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反馈会上,县委各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解放思想,奋发进取,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深入,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持续用力,党风政风和政治生态不断向好,有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县委各巡察组也指出了被巡察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不及时,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流于形式;有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有的在学习贯彻上级保密工作要求仍有差距;有的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与上级要求有差距;有的在围绕服务“三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履职还有差距;有的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有的担当尽责不积极,为民服务意识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有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党建工作虚化,组织生活流于形式;有的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重点领域防范廉洁风险存在短板;有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仍较突出;有的作风问题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有的执行选人用人相关制度不严;有的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有的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有欠缺;有的履行整改责任、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用力不够。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察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以上率下,自觉担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整改监督合力。综合用好巡察成果,促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精准到位、切实可行,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统一,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方案措施,有力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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