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灵寿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9-13 21:10:46 阅读量:1063
按照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市第八统筹巡察组将对灵寿县粮食购销系统开展专项巡察,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10月25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根据有关规定,市第八统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灵寿县恒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灵寿县金穗粮油有限公司、灵寿县兴华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灵寿县恒盛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灵寿县昌盛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灵寿县五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灵寿县粮企资产管理营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粮食储备管理职能责任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粮食购销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安全风险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现场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15512165280(9:00—17:00)
邮政信箱:灵寿县中山宾馆转市第八统筹巡察组收
邮 编:050500
联系手机:18000651933(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lstcxcz@163.com
联系信箱:分别在中山宾馆一楼、信访局门口、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口、被巡察单位门口各有设置。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第八统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sjzswxcz00@126.com
市第八统筹巡察组(代章)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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