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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灵寿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1-08 09:17:08 阅读量:157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卫健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卫健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巡察组是对卫健工作的一次全面“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也是对卫健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政治教育和党性淬炼,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务实中肯、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5个,基本完成3个,未完成0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制定2024年度卫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按要求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并做好会议签到等工作。二是结合今年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学习,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利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等app开展党员自学。使党纪学习入心入脑,真正起到警示作用。三是今后涉及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告;向局机关及卫健系统下属各单位发婚丧嫁娶报备表,一律按要求进行报备。

2.关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卫健局党组定期把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党组会进行研判。持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既不拔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保障帮扶工作连续性、有效性,确保已脱贫户稳定增加收入,有返贫迹象的家庭,提前介入帮扶,避免陷入贫困防止返贫。二是2021年红十字会因党员人数不足未成立党支部,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组的工作任务随卫健局党组会研究安排部署。现红十字会已成立党支部,且已无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任务。三是严格落实驻村工作纪律。各驻村工作组要按时完成打卡,每月在岗时间达到要求,卫健局进行不定期查岗,对于无故离岗、擅自脱岗人员进行全系统内通报,情节严重则扣除当月绩效。

3.关于“医疗服务质量与管理有差距”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重点学科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塑形象树品牌,全面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目前市卫健委已确定我院麻醉科和神经外科为市级重点临床专科。制定《灵寿县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医院也正通过专业招聘网站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以补充急需的专业人才和空缺岗位。二是中医院加强领导班子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工作重视程度,积极推进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工作。今年已开展新技术新项目5项,正在推进中2项;通过邀请专家老师来院指导学习、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参加西学中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三是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完善运行新机制,转变服务模式,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培养培训,改善医德医风,不断提高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县域内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争创“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四是卫生院领导督促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加强对基本药物的采购,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落实村卫生室各种行为,在采购基本药物时,提早联系,防止因配送时缺货或配送不及时而导致基本药物缺货,备齐常用药品。关于充电问题,要严格落实安全问题,杜绝除医疗设备用电之外任何用电行为,保证村民享有安全、有效、廉价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村民方便就医。

4.关于“疾控机构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完成进度60%。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省市认证要求,修改资料,积极准备各项工作。现病毒核酸检测等部分项目可以正常进行。实验室认证各方面正在积极准备,正在市、省级认证机构报备当中。二是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举办由各接种门诊新参加预防接种工作19人参加的《灵寿县预防接种人员实战演练岗前培训班》,档案资料齐全,通过培训有力提升我县预防接种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进一步充实预防接种人员队伍,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三是2024年我县积极参加了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爱眼护眼/我运动我健康”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极大提升学生爱眼护眼意识。

5.关于“卫生健康监督所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建立学校医务室的学校督促建立保健室。二是加强对直饮水机的监督检查,巡查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要公示张贴。三是提升监督员整体素质,不断加强培训,加强监管督导,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四是华夏儒医医院已建立污水处理设施,门诊医师宗某某已出示本人执业医师证书。灵寿县康济医院、河北天生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医院已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灵寿庆芳医院、灵寿惠仁医院已提供污水检测报告,灵寿牌楼医院已提供污水检测报告。今后加强对医院的医疗污水的监督检查,完善医疗污水设施。

6.关于“医政药政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反馈问题要求,迅速整改,已制定《2024年灵寿县中医药发展年度计划》细化了相关内容下发至各个医疗机构;加强中医药宣传,组建一支中医药文化宣传队伍,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定期发布宣传视频,加大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晓率;“西医学中医”培训项目已结束,新增中医药人员63人。开展康复人员的培训3次,补足康复人员的不足。二是卫健局切实发挥会商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作用,于6月7日会同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局、税务局、医保局等部门召开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加强了我县短缺药品保供稳价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在县人民医院未能通过临床用血资质验收发生后,医政药政科积极向上问计,认真学习审核标准,吃透方案精神,加强对县人民医院工作的现场指导,已在2023年7月26日顺利通过市级复审。同时,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加强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处方,坚决杜绝处方填写不完整及超出规定剂量的情况再次发生;督促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陈庄中心卫生院按要求配备保险柜及监控摄像头,目前均已配备到位。

7.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涉及到乡镇根据健康指导内容及时完善健康指导记录,填写健康指导信息,限期两周将整改后的资料送灵寿县妇幼保健院。建立了统一健康指导本表样,要求各乡镇按表格使用,定期进行督导。二是加强相关人员专项培训,明确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规范信息化录入系统。同时与各乡镇卫生院妇保医生沟通联系,要求建立孕产妇管理群,及时督促孕妇进行产检,使信息系统与母子健康手册填写信息保持一致,共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效率。

8.关于“药具和爱卫工作待加强”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高校、企业相关负责人宣传避孕药具项目。群众累计注册率由10月份23.62%上升至12月底28.89%,增长了5.27%,超额完成了市药具站制定的25%的目标。对于出现故障的自助发放机,县药具站积极联系市维修中心并督促尽快维修,管理员在发放机醒目位置张贴机器故障提示,并告知人工领取方式,确保发放机出现故障时,不影响群众正常领取。对于断货现象,发放机库存低于8盒时,短信并电话通知管理员及时加货直到完成为止。现在这三台发放机均正常使用。二是加强城区精细化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区主次干道、老旧小区、集贸市场、背街小巷等薄弱环节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突出抓好一批整治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确保了卫生创建无死角。针对部分单位“周五大扫除”活动开展不积极情况。爱卫办已下发相关文件,并与每周五下午,提示和督导各机关单位开展“周五大扫除”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总结和照片上报爱卫办,由县爱卫办收集汇总后上报市爱卫办;对上报数据不及时的单位,全县通报批评。2022年我县已达到无烟学校、党政机关全覆盖。督查考核中发现行政服务大厅楼梯、电梯无禁烟标识,发现烟头情况。爱卫办针对这一情况,对行政服务大厅下达了问题整改通报,并限时整改,行政服务大厅自通知下发后5日后已全面整改存在问题。

9.关于“计生协和红十字会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优生优育进万家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协调教育、妇幼保健医院等相关部门成立优生优育专家讲师团队,每季度开展活动一次。二是扩大“青春健康”活动讲师队伍,把讲师团分成3个小组,对全县大部分高中进行覆盖。三是加大对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工作宣传、培训力度,结合县教育局、红十字学校采取理论加实践等方式开展青少年培训;已建立红十字学校36所;结合工作实际、多方调研调整救助条件,通过增加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等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从而提高救助占比。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修改2021年至2023年局党组会会议记录“三大一重”改为“三重一大”。二是卫健系统23个党支部认真开展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撰写报告报上级组织部门,今后杜绝出现情况报告照搬照抄的情况。三是在《灵寿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中修改为“预计2023年上半年取得省级卫生县城的荣誉称号”,将“2022年县卫生局将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开篇和疫情防控补短板两大主题”改为“2023年县卫健局将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开篇和疫情防控补短板两大主题”。在以后工作中认真详细记录会议记录,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违反职业操守,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妇幼保健院涉事主管院长及主管医德医风、党风廉政工作的相关班子成员作出检查,对产科两个门诊主任武某某、孙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中心科主任会议上作出检查,并通报整个中心。二是收到反馈后及时召开专题领导班子会议及党支部会议,经研究决定给予涉及人员做出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三是已协助群众办理退保,责令保险推销人员离开我院,不准其再进入灵寿镇卫生院推销保险。加强管理,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以群众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关于“疫苗采购程序及管理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2023年以来开始使用购买疫苗审批表,手续齐全,同时购买疫苗手续齐全均签字盖章。

4.关于“行政执法宽严失度、案卷管理混乱”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今后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同类案件做到同案同罚。二是此类问题应当写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今后加强案卷学习,提高制作案卷水平。三是完善案卷检查,加强案卷学习,责任到人,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5.关于“询价议价程序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疾控中心在招投标和采购询价时,进一步规范、完善采购流程,严格全链条按制度要求和相关规定落实。确保合法合规,资料完整。二是监督所加强询价议价程序学习,提高对询价议价流程的理解和遵守程度,定期监督,以确保流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问题涉及的灵寿镇和狗台乡卫生院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分别制定了现金收支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在实际工作中两个卫生院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将现金及时缴存卫生院银行账户;卫生院报账员负责银行账户资金管理,卫生院所有限额以上资金支出均通过卫生院银行账户结算,杜绝了大额现金支出现象。自巡察指出问题后两家卫生院均未发生大额现金支出情况。二是红十字会与教育局联系,已提供发放登记明细表。以后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并将救助资金发放至困难职工个人账户;已将单位派车单完善到记账凭证附件中。今后加强有关财会制度的学习,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三是疾控中心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所有账目。四是监督所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是疾控中心严格按照县机关事业单位用车制度用车,每次用车使用派车单,体现用车人、用车时间、用车路线等信息。六是卫健局已将单位派车单完善到记账凭证附件中。通过整改,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卫健局按规定进行会计调账处理,将涉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计入固定资产账。通过整改,加强了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疾控中心199.4万元已经在2023年1月1日录入固定资产账,同时其余固定资产已完成录入固定资产帐。

(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今后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一律进行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今后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杜绝走过场。用好这一经常性手段,有效较强党性锻炼,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以案警示力度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度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领导班子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廉政建设工作,今年结合卫健工作实际,每月开展不同专题的警示教育。三是对受处分未在党员大会宣布的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并宣布,并且真正做到以案示警、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3.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定期召开党建专题会;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三是15家乡镇卫生院2023年6月前党组织关系一直归乡镇管理,2023年6月成立医共体后,将卫生院党组织关系纳入两家医院医共体管理,今后严格按照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四是2023年12月成立灵寿县红十字会党支部,2024年2月红十字会秘书长党关系已由灵寿县卫健局党支部转至灵寿县红十字会党支部。

4.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问题。

此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完成进度80%。整改措施:南寨乡卫生院院长、岔头镇卫生院院长分别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6日按照规定报县人社局研究审批。

5.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党组成员严格按照按排名逐一发表意见。二是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对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发言并逐一记录。

6.关于“落实干部交流制度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完成进度60%。整改措施:一是正在办理慈峪、寨头、青同、三圣院乡卫生院院长的干部履历表审批表。二是慈峪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柳某某接替计生协秘书长王某某驻村。

7.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卫健局已对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更新,出国(境)管理部门备案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进行了更新。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好工作责任,主动谋划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研究思考,常分析研判,排查风险漏洞、弄清薄弱环节,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二是每月制定学习方案,并按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三是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推动全局工作全面发展完全结合起来。

9.关于“党组保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在以后保密工作中党组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加强对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学习,加强对保密教育培训宣传力度,健全台账和保密制度,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完善各年度保密宣传培训计划。

(四)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方面

1.关于“党组书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追踪指导问题整改情况。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撰稿人公文写作水平。

2.关于“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督导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反馈灵寿县人民医院领导班子不团结,“头雁”效应发挥不充分问题,卫健局党组及时研究并上报县委组织部,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原县人民医院4个副院长。二是对领导职数超编的卫生院,卫健局党组已按三定方案进行任免。

3.关于“巡察整改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执行”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一是每月制定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方案,将学习分为传达学习和书面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个人自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用新理论指导新形势下的工作。二是县医院安排专人负责病历质控工作,并为质控办又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回访中心工作。通过加强质控办和回访中心人员力量,加强岗位培训,以利工作更好开展。下一步医院将继续加大对投诉等不良事件的处罚力度,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不断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疾控中心通过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实行奖惩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单位形象,更好的服务每一位群众。三是今后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521302;邮编:050500;电子邮箱:lsxwsj@126.com。

 

                                                                                                                                                                                                                                     中共灵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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