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灵寿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1-08 09:33:53 阅读量:13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青同镇进行了常规巡察。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青同镇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夯实责任、强化担当,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通过集中整改,巡察指出问题的整改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此次巡察是对青同镇党委及各村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科学,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是在青同镇党委进一步推动全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剂良药,青同镇党委全部采纳、深刻反思,并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把问题整改过程作为全镇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着力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体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运用巡察成果促进全镇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醒,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村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情况台账,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镇纪委在制定整改方案后都要启动整改督查工作,针对不同问题依次开展整改督导工作,把整改工作放到第一位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对照反馈意见清单逐一督促落实、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我镇坚持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够主动。自2021年以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传达文件和自学写笔记为主,学习形式单一,方法和手段不够灵活,没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整改措施:开创多元化理论学习方式,坚持以集中学习为主,通过原文领学、邀请专家授课、交流发言研讨、观看典型影像资料、基层调研等形式学习,同时加强引导干部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学习效果。本年度邀请专家授课一次(《初心如磐 梦启正定一一体悟习近平同志在正定的实践与探索》),班子成员交流发言研讨3次,开展专题理论学习7次,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
(2)对理论学习不重视,学习研究不够深入全面。机关支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次数较少,党委会议记录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仅进行过一次传达学习,党委成员普遍存在学习强国分数不高、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不全的情况。
整改措施:提高对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增加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频次,认真学习习近平考察河北特别是石家庄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学习学习强国的积极性、主动性,多提醒、多督促。现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均已取回并补全学习笔记,不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成效抽查,对班子成员学习笔记等进行持续检查,确保理论学习有形式、有效果。
(3)学习组织不规范。未按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对学习方案和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审定。如2023年8、9、10月份未制定学习方案,未报请领导审批。
整改措施: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补全并经领导审批2023年8-10月份学习方案,以高标准科学制定、审定我镇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完善中心组学习细则,科学制定学习方案,切实提升理论学习成效。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深入。经谈话了解,班子成员对“三农”和“中央一号”文件内容理解不深不透,未结合青同镇实际制定具体目标规划。
整改措施:按照《中共灵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学习计划和方案,班子成员再次学习总书记关于“三农”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列入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学习讨论相关学习内容,研究“三农”精神,统筹全镇各科室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安排学习内容,制定目标规划,长期坚持学以致用,促进学习成果转化。
(5)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个别问题整改措施未能落到实处,整改目标无法如期达成。如马家坟村检视问题“村两委之间矛盾多”,整改目标为2023年12月完成两委成员无矛盾。经了解,巡察期间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被停职,村内矛盾依然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通过充分发挥青同镇个人品牌调解室作用,现已将马家坟村主要矛盾处理完成。二是加强包村力量,已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包村,加大了对村内工作的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落实等方面有欠缺。
(6)对信访工作认识上有差距,处理问题办法不多、缺乏斗争精神,存在“花钱买息访、妥协换和谐”的求稳怕乱思想。如高朱乐村村民刘某某2022年反映其在2012年调解矛盾纠纷时被镇政府干部打伤,相关部门调查不属实,但因其多次上访,镇政府筹措6万元对其进行一次性救助,其本人虽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尝到甜头后仍然找各种非正常理由频繁上访;马家坟村长期上访人员李某妮,被任命为村指导员长期把持村内工作等。
整改措施:截至目前,青同镇每月全面开展问题排查1次,共化解历史遗留问题5个;安排专门包村干部及镇调解室工作人员对高朱乐村村民刘某某进行了一对一政策指导帮扶,现已不再频繁上访;已免除马家坟村李某妮其村指导员工作,不再负责管理马家坟村内工作。一是加强全体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将知识武装到头脑。二是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重点案件、人员进行调度,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三是加强联系沟通,对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县委、政府、公安、信访联席办等部门汇报和请示,并及时传输相关资料,以便采取措施做好处置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对无理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的,及时通过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今年以来配合公安部门对2名非法上访人员进行了拘留处置。
(7)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不到位。与47名两参人员签订的综治联防队员协议逾期一个月未进行续签,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梳理现有制度,对现有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查找出问题3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完善服务流程,优化退役军人签约、续约、解约等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协议时间内完成签订。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对负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的员工进行培训四次,整体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定期评估与反馈,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收集退役军人的反馈意见,持续改进。
(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短板。2021年以来镇党委研究农村发展工作主要为安排人居环境整治,缺乏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思路和举措,防返贫监测以系统推送为主,主动摸排不及时;驻村工作队为所帮扶村谋划落实发展措施少,帮扶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村级党组织对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认识规划不足,主动作为不够,存在凡事等上级出政策、出思路、出资金的“等、靠、要”思想。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思想认识,不断激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源动力”。通过问计于民,形成振兴乡村共识,通过学习考察,增强振兴乡村信心。二是组织全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有威望的群众和村街致富能手到域外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借鉴先进村街建设经验,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信心,寻求破解工作难题的办法,激发群众自主创建的热情,探索市场机制撬动的支点,从而加快乡村振兴战略步伐。三是提升执政水平,不断激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驱动力”,立足村情实际,因地制宜,坚持改造为主、建新为辅,严格管理控制村庄风貌,引导农村住宅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节能环保方向发展。推进“一村一品”建设,致力打造生态农业,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9)履职尽责不够积极主动。如2021年8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灵寿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灵农组办【2021】2号)文件,经了解,青同镇各村不同程度存在新建、翻建房屋,但未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责任科室无法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整改措施:一是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根本思想,牢记自己责任使命,主动作为。二是从业务上加强业务学习和应用,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执行能力,将宅基地改革管理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推进宅基地审批业务。三是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做到宅基地应批尽批,一户一卷。四是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明确目标责任,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常下乡,深入基层,发挥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不做表面文章,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3.保密工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0)保密工作交接不规范,衔接不紧密。2023年12月中旬保密档案管理员调离本乡镇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涉密人员台账未及时更新,新上岗涉密人员未经过系统的岗前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认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二是规范保密人员管理及相关程序,严格执行涉密文件登记制度,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确保每一份涉密文件都能够及时、完整地登记并得到妥善保管。保密工作小组成员及涉密人员台帐已更新,对新上岗涉密人员已进行保密培训。三是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会议精神、规定制度,并结合保密观APP学习保密知识,提高保密工作意识和能力。
(1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2021、2022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未作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要点,作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印发正式文件。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限期及时印发正式文件,已将2021年领导小组调整正式文件及2022年领导小组调整正式文件印发日期进行调整。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2024年共开展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5次,对发现5个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督促相关人员抓好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在专题会议上进行了通报。
(12)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利用率低。相关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日常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村道德讲堂、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宣传文化阵地闲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明确宣传阵地的职责和功能,健全宣传阵地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人员的指导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阵地资源利用率。二是加大阵地资金投入,及时更换老旧书柜,增添短缺基础设施。全镇各村利用本村党建活动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开展党建年会19次,开展夜谈会12次,开展文艺汇演、文体活动等5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方面不够用心。
(13)对辖区村级综合服务工作指导检查不到位。村级综合服务站普遍存在工作时间关门情况,个别村提供的办事指南中显示办理地点为青同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保障村级服务站发挥好职能,工作人员提高职责素养,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一是统一安排辖区19个行政村村,均已制定张贴“村级综合服务站”值班制度,并且镇主管副职展开不定期巡查,对不在岗现象现场进行通报。二是督促包村干部将村办事指南梳理一遍,杜绝有错误出现。三是镇政府组织村级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2次,提升业务知识水平。
(14)民生社保工作不够扎实。镇综合服务中心社保工作人员将信息一发了之,对村是否查收缺乏跟踪推进。如个别村民2023年9月到龄,应于10月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因镇、村工作人员通知督促不及时,导致其12月仍未办理待遇。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对所有业务环节都必须严格规范于相应的制度之下,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凡违章违规的不管是否造成差错,一经发现都要严肃处罚相应工作人员。二是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所有工作必须跟进结果,做到一经安排跟进到底,并且做到及时与村级负责人员做好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每次安排工作后做到每日查看进度,未完成的及时督促完成,并保留相应的文件资料。四是做好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工作,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引导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同时抓好制度观念教育,形成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良好氛围。
(15)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如根据灵食安办【2023】12号文件要求,10月20日至11月19日,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但走访的多个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均不了解,乡主管食品安全副职无法提供开展该项工作的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总结。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影响,通过农村大喇叭、标语等宣传食品安全重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工作总结上提高要求,工作完成及时总结形成完整的思路,有利于今后工作。二是重新安排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导工作同时进行,特别突出对学校食堂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食堂证照是否齐全,操作间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等情况。三是加强督促落实。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督导落实,对安排工作进行抽查,对落实工作不利的,及时督促并报送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16)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随意涂改、整改照片雷同、罚款告知书的受送达人填写为本乡镇执法人员等多种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培训力度。重点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适用、执法文书制作进行学习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案卷制作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二是切实整改到位,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围绕行政执法案卷中出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切实将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日常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行政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
(17)环保、安全生产巡查档案不真实。环保、安全生产巡查档案不真实。提供的台账记录中巡查人员与实际不符,如记录2021年5月11日环保巡查人员牛某某当时在北京接访值班。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以来先后召开2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不足,并做好会议记录等细节工作。二是制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档案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做到资料档案完整规范。三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台账,提醒巡查人员及时到企业检查并进行记录。
2.资金管理、资产处置、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
(18)财务报销不严格。发放米、面、油等福利无领取人员明细,报销差旅费无上级会议通知或外出学习文件,北京值班接访费用报销凭证中多次出现涂改客车发票日期的情况,2023年9月报销高某强值班接访住宿费12600元,无值班安排、无往返行程、无差旅费报销审批卡,开票时间为公司成立次日。
整改措施:已将发放米、面、油相关明细及报销差旅费涉及会议通知或外出学习文件补充完整,同时补充差旅费报销审批卡,详细写明值班安排和往返行程。一是制定了《青同镇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各项费用列支范围,确保今后各项费用按照范围使用。二是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报销人进行培训,规范填报报销审批卡,杜绝涂改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内部管理。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执行,加强原始凭证管理,确保每一笔费用都符合规定,并且有相应的凭证作为支持,防止再次出现报销不严格的情况。
(19)资产管理不细致。2022年至2023年购买电脑、不间断供电电源、空调等物品未入固定资产账;公务执法车2022年7月交强险和商业险均出现脱保,车辆在脱保期间依旧上路行驶,购买的2022年至2024年车辆保险中登记的被保险人为保险公司业务员李某乐。
整改措施:一是已将2022年至2023年购买电脑、不间断供电电源、空调等物品进行固定资产补记入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二是加强公务执法车管理,按照要求及时参保,避免出现脱保,同时严禁车辆在脱保期间上路行驶。三是规范公务执法车投保,避免出现被保险人为个人。2024年公务执法车被保险人为灵寿县青同镇人民政府。
(20)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如与某公司签订存在排他性条款的垃圾清理协议后,仍就同一区域与其他公司签订清理协议;与多个公司签订的协议中无甲方签字盖章;2022年签订合同中出现落款时间为2023年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全镇重新摸排、调整垃圾清理协议中相关排他性条款及不规范条款。已将签订合同甲方签字盖章补充完整,2022年签订合同中出现落款时间为2023年调整为2022年。二是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合同签订。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认真学习、领会贯通县财政局下发的各类业务知识文件,积极参加财务专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三是督促镇财政人员加强审核和指导,防止相关问题再发生。
(21)对工程项目验收和资金支出把关不严。对工程项目验收和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多笔支付清理垃圾费用的附件中使用同一张照片;多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账材料中各环节审批时间均为空白。
整改措施:已重新梳理全部合同协议,调整附件照片,规范原始凭证。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账材料中各环节审批时间补充完整。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执行,加强原始凭证管理。
(22)物资管理混乱,存在流失风险。物资管理混乱,存在流失风险。账目显示2021年11月28日购置2万元防汛物资,其中救生衣65件,救生圈50个。经盘点库存,救生衣剩18件,救生圈仅有5个。2023年7月购置执法记录仪2台,经实地查看账实不符。
整改措施:因当时防汛需要,将防汛物资分发到村,部分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已造成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剩余物资已更新固定资产账目。我镇2023年7月购买执法记录仪2台,型号为警王X9,现已登记固定资产账目。重新梳理全镇固定资产账目,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加强物资管理,避免资产流失。
(23)财务系统人员变更不及时。财务系统人员变更不及时。原镇长调离后,财务系统单位支付申请页中单位负责人签字仍在使用,没有更换。
整改措施:已将财务系统单位支付申请页中单位负责人签字更换为现任镇长。规范工作流程,做好财务系统人员衔接工作。
(24)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普遍存在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无固定资产账、大额支现、白条入账、虚列开支、部分村为报账而补签合同或协议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开支不真实、不合理的,追回相关款项,其中认定苗朱乐村、白朱乐村村干部领取打扫卫生劳务费为不合理款项,苗朱乐村追回2080元,白朱乐村追回4000元;对手续不全的,要求村干部补齐相关审批审核手续。二是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对村级记账原始凭证审核把关,对白条台账逐一销号。三是定期举行内部财务公开核查会,督促各村做好财务公开管理工作,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按时全面的对每季度财务情况进行公开,重大事项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四是召开全体报账员会计基础培训。组织人员全面摸排各村的固定资产,摸清家底、理顺机制,把该管的集体资产管起来,积极组织业务知识培训,以达到提高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岗位管理,做好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五是针对合同签订没有落款时间,及时整改完善相关要素,确保合同内容规范、要素齐全,做到严谨规范签订合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织领导力发挥不充分。
(25)党委会议缺乏规范性和严肃性。使用活页散纸记录,部分纸张已卷曲损毁,难以长期保存。
整改措施:从2024年1月1日起已根据巡察组要求将活页纸记录改用“会议记录本”规范会议记录。
(2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查阅2021年以来党委会议记录,对本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和使用情况研究讨论较少,经谈话了解,负责人对需上会资金额度不明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研究、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提升党委领导决策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政府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完善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大额资金使用问题。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镇纪委、党建办公室的监督作用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27)党委决策程序不规范,落实议事决策相关规定不到位。如2023年10月23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推荐一位二级监察官人选及两位四级监察官人选事宜,未逐人逐项进行表决;党委书记在研究村干部处置、讨论发展党员等会议中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对议事决策相关制度的学习,党委成员充分认识到了末尾表态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提升领导班子协作效果的重要手段。二是对照《青同镇党委议事决策工作规则》,认真执行逐项表决、与会成员按排名倒序逐一表态发表明确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相关规定。三是健全会议内容,做到会议记录从会议开始到会议结束内容完整、详细,实现会议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今年以来镇党委严格按照《党委议事决策规则》研究重大议题4次,全部落实了对相关事项逐项进行表决,逐人逐项进行记录,党委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要求,做到程序步骤规范、材料齐全,记录完整准确。
(28)落实乡镇改革政策措施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合理。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机构公示牌更新不及时,站长已调任到其他乡镇,副站长已经退休;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岗位、人员不匹配,个别人员同时负责包村或在其他岗位兼任,AB岗制度未执行到位。
整改措施: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机构公示牌已进行更新,重新调整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岗位和分工,严格落实AB岗工作制度,确保大厅不空岗。一是加强管理监督,重新摸排全镇范围内公示牌,调整人员,及时更新。并且设立管理专班,负责公示牌的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并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公示牌内容及时更新。二是统筹协调乡镇各项工作,岗位确立后,保持岗位稳定,确需调整的及时再添派人员,保证岗位不出现空缺,从而确保正常工作。
(29)指导村级党组织履职缺少方法和力度。指导村级党组织履职缺少方法和力度。党委对本乡镇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搁置不解决,如马家坟村新换届两委班子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新选任支书被多次免职,村内事务被所谓“党政指导员”的80多岁的李某妮长期把持,村委和村党支部公章至今无法收回。查阅党委会记录,未对上述问题研究有效措施。
整改措施: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共同研究对策,经过协调马家坟村现已正常开展工作,李某妮已不再负责村内事务,村委和村党支部公章均已收回。一是青同镇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狠抓干部建设,增强两委班子的协作能力,定期开展两委会议,强化村干部素质,切实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二是要求村支书做好“领头雁”的作用,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村两委干部要互相帮助,不能搞小团体,严格按章规章制度办事,提升为民服务的意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方面有欠缺。
(30)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对机关支部工作过问少,2023年4个季度支部党员大会签到表党委书记签到不全。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委书记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保证组织生活时间不被挤占、内容不丢项目、落实不走过场,在党员队伍中形成讲党性、讲原则的良好氛围。今年由党委书记带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
(3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日常研究业务工作多,研究党建工作少,镇党委对村级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指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摆正党务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把党建工作同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构建党委书记带头抓党建,片长重视支持抓党建,包村干部自觉主动抓党建,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三是加强对村级组织生活指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镇领导班子、包村干部列席参加村级组织生活会,将镇党委班子成员列席基层党支部党员大会作为固定制度,从而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截至目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基层党课教育19次。
(32)开展民主生活会不深入,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严格。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个别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剖析不深刻,谈心谈话记录内容空洞。2021年度、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均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档案资料。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为保证民主生活会活动取得实效,会前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民主生活会重要性,强调谈心谈话的意义,对如何抓好会议提出明确的要求,所有发言材料等报镇党建办收集审核。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环节,班子成员之间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从思想方面提出深层次批评意见,坚决杜绝走过场。三是会后规范做好整理档案资料工作,确保会议成果完整保存。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33)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牢。镇纪委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问题,导致2021年以来,包括镇党委书记在内,先后有7名乡镇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及一般党员共20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村级事务普遍存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实施更加严格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制定好周密的学习计划和活动安排。二是将监督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的监督,督促站所负责人和村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案的有关制度,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三是加强纪委日常监督力量,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于落实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村支部书记的责任。
(34)对受处分干部教育帮扶相对薄弱。镇党委未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受处分干部制定谈心谈话、教育帮扶等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受处分干部谈心谈话、教育帮扶机制,有针对性、经常性的开展教育帮扶活动,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什么行为可为,什么行为不可为”,从而守住”道德的底线、纪律的高压线、法律的红线”,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二是标准教育内容,强化管理措施。在教育上,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深刻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根源,调整好自己的人生坐标,真正懂得人生的意义,使自己的行为不偏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要进行党纪政纪、法制道德教育。三是在管理上,要严格执行处分决定,杜绝处分打白条,甚至背着处分受奖、提拔等现象,要严格执行日常管理制度,在制度遵守、工作要求、任务完成方面不搞照顾,不打折扣,对继续犯错误者,要依有关规定加重处分。
(35)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如党委副书记休产假期满后,超期近两个月未返岗,也未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备。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专题学习《灵寿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乡科级党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请病事假由县党政正职批准;乡科级副职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其他工作人员请病事假七天以上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主管县领导批准;其他情况病事假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一般干部向镇长请假。二是所有请假事项严格填写纸质请假条,准假后统一报党政办备案,党政办做好登记和请假条整理工作,请假工作人员返回岗位后及时到党政办销假,党政办将假条整理存档。备案要求乡科级领导干部请假三天以上,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七天以上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需要报备的由党委组织委员统一向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报备。三是镇纪委对全体机关干部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36)请示报备不规范。未按照县级规定对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摸排统计,也未建立登记台账,管理部门备案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未及时更新,仍为原党委书记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建立《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台帐》《因私出国证件登记保管台帐》。二是安排专人集中保管证件,及时更新台账,动态掌握信息,及时与出入国(境)管理部门对接,更换备案人员信息。
4.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有短板。
(37)对换届参选人员资格审核把关不严。韩洼村支书杨某某2021年11月辞去职务,后查实,其存在违反计划生育、违规异地入党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明责加压,强化党组织对换届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强化镇、村党组织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结合县有关部门要对乡镇工作骨干进行业务培训,使各镇村都有选举工作业务的“明白人”。三是着重严格进行候选人资格联审,乡镇党委初审后将名单上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统战、司法行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进行联审,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四是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整个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38)个别村两委班子成员任免程序不合规。如高朱乐村支部委员高某虎因被人举报酒后闹事,被镇党委免去支部委员职务任命为青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但未发现相应党委会记录,且部分班子成员对此事不了解;马家坟新换届支书袁某被多次通知停职,仅有一次党委会研究记录。
整改措施:高朱乐村高某被人举报酒后闹事,镇纪委鉴于其工作履职不力,服务意识不强给予其通报批评处分,镇党委并未任命其为青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也未实际任职。马家坟村支书袁某因工作不力,2023年停职工作一次。工作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关于深化农村“领头羊”工程加强对村千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程序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9)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后未主动承接分管工作对应的巡察整改任务,班子成员及村干部普遍对自身承担的巡察整改任务不了解。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按照集中整改要求,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如有人员或分工调整时及时对接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内容。
(40)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不到位。市第八巡察组反馈的“对农村三资管理事项监管落实不到位”“农村党员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反弹。
整改措施:一是镇纪委负责监督和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并展开回头看工作,定期汇报整改情况,确保相关情况能够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保持信息畅通。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对于问题整改不到位和不能长期坚持的情况,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工作的进程和效果,结合本次巡察,对组织各村开展上轮巡察整改“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坚持情况、问题是否再次发生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督促各村持续整改、深入整改,防止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通过定期召开整改工作督查会议、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等方式,对上次及本次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同时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镇党委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着力解决青同镇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570006;电子邮箱:qtz202203@163.com。
中共灵寿县青同镇党委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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