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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寿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灵寿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1-08 09:28:45 阅读量:14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灵寿县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局党组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守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狠抓整改落地。巡察报告反馈后,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议,学习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建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巡察整改分工方案,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分解,督促各股室整改任务完成进度,强调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持续整改,不断放大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有效落地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明确将整改工作作为医保系统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对照问题,深挖背后根源,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精确时间节点,确保立行立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改措施的推进。分管领导牵头研究推进相关整改事项,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各股室明确责任人,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以强有力的责任落实保障和推动整改任务有效落地。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中共灵寿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聚焦反馈问题整改,对照整改方案抓好问题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1个,基本完成0个,未完成0个。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1)未结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刻解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医保前置与治理的内涵。

一是经谈话了解,大部分班子成员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掌握不深不实。

整改措施: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门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会议上结合业务工作进行讨论学习,积极组织和引导各领导深入开展学习研讨,采取集中学、自己学、辅导学等方式,全面深入学习基本内容、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2024年2月7日,中共灵寿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全体机关党员深刻领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精准对接人民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的新需求新期盼,坚决筑牢常态化防控坚固的“防线”、全面补齐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的“标线”、牢牢把握佑护人民健康的“主线”。

二是未认真督导18家公立医院及时更新HIS系统接口,致使2023年10月份电子凭证结算率全市排名倒数第二。

整改措施:已通知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抓紧更新HIS系统接口。截至目前,15家乡镇卫生院,灵寿县医院、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灵寿县妇幼保健院均已完成接口改造,启用刷脸设备。截至目前,电子凭证结算率90.55%,全市排名13。

(2)未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定要管好用好。”、“要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未将局执法与下属医保中心对资金追回有机结合,建立和强化长效基金监管机制。2021年度、2023年度局执法立案5件,只有一件是追回资金并进行行政处罚,2022年度进行行政处罚为零。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资金追回18起,医疗保障局主动稽核扣款7起,扣款金额仅占3%。2021年至今,党组未认真梳理医保中心追回资金中存在的违规违纪,并及时执法跟进。

整改措施:追回资金后及时梳理是否存在违规违纪并上报党组。截至目前,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党组梳理未发现违规违纪,局执法股室与下属医保中心将完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对资金追回有机结合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时执法跟进。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一是研判通报的要求落实不到位;二是责任压力传导不足;三是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工作未落实,自查述责的要求落实有欠缺。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以构建长效机制为根本,每次会前学习内容由办公室进行提交,分管办公室领导进行审核把关,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党内通报,确保学习内容符合要求,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文件要求,确保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每半年召开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议,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三是紧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积极安排党支部就2021年以来对所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学习的系统性。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上率下,建立健全领学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于党建工作要求和医保工作推进过程中,贯穿于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中。巡察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8次。积极鼓励网络学习及自学,督促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落地。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于7月进行统一集中学习,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新时代医保工作总体定位、总体框架和任务要求,并深入思考新时代医保工作的开展方向。

(4)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学习氛围不浓厚。党组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主题方案,学习方式单一,专题学习内容少,理论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不紧密。个别党员对主题教育活动了解不深,集中理论宣讲、传达,学习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集中聚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重点,做到学习教育与医保业务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制定主题教育学习工作计划,严格按照主题教育要求制定了党支部及党员个人学习计划,周密做好每周半天集中学习、党员重点发言等组织服务保障,学习内容落在实际工作上,结合医保具体工作,学习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重要论述、《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立足医保工作实际主动学、深入学。二是加强学以致用的务实性和解决困难问题的钻劲。加强示范引领,通过选派具备较高素养和水平的优秀干部担任工作示范的角色,更好地实施主题教育任务。把主题教育列为常态化学习和实践内容,将学习成效转化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局中心工作的成果。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和信息技术手段,发挥网络优势,集中学习。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1)党组对医保基金使用调研不深入,拨付不到位。一是通过调阅2021年-2023年党组及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会议记录未见对各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额度测算研究记录。二是未结合2021年、2022年各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情况、疫情放开后就诊人数激增等因素,未对医疗卫生系统充分沟通,2023年度各公立医疗机构基金额度测算明显偏低。截止2023年9月份15个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已超额度,但个别民营医院额度测算高于去年额度约1倍。三是2023年1月-8月每月拨付24家医疗机构医保基金1000余万元,9月份拨付县医院、中医院及15家公立医院医共体打包支付医保基金460万余元,其他医疗机构36万余元,共计约500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对各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额度测算情况及时提交中心及党组研究,完善会议记录流程,统一会议记录模板,确保会议记录的结构和内容一致性,对会议全程记录留痕。二是加强数据核实与更新,对涉及基金额度测算的各类数据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建立数据更新机制,定期收集和更新相关数据,以反映最新的基金运行状况,将各医疗机构基金实际使用情况提交中心及党组,经研究后与机构沟通进行拨付,2024年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积极落实上级医保支付政策和加强政策引导,减少因就医需求外溢导致的医疗资金外流。参保在职职工在市域内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由200元降至100元,支付比例由95%提高到98%;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300元降至200元,支付比例由90%提高到9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地点,沟通县域内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减少转县域外就诊人数,减少县域外基金支出。

(2)违反协议规定拨付居民医保基金。2019年自医保局成立以来,党组下属单位医保中心违反《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将应拨付乡镇卫生院医保基金拨付至县卫生局管辖的乡镇卫生院财管中心账户,将应拨付县妇幼站医保基金拨付至集中支付中心账户。

整改措施:已对违规拨付的医保基金进行追回,并于2023年6月进行重新拨付,现已拨付完成。

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高,维护稳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1)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格。经查阅保密档案资料,医疗保障局保密制度建立时间均为2023年3月20日;2021年县委办、宣传部下发的6份机密文件均未按涉密存档。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规范办事。已全部梳理保密工作责任制度,并对内容进行完善。二是办公室定期对各项保密制度进行检查,确保保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6份机密文件已全部按照规定进行存档。三是强化保密知识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警示案例专题片,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在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涉密文件无借阅登记的保密意识,完善借阅登记表,确保涉密文件查看留痕。

(2)防范化解系统内风险矛盾力度偏弱。医疗保障局对日常工作重视不够,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2021年7月至2023年10月,群众拨打12345市长热线311条,多数涉及医保参保及缴费、慢特病办理、医保报销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与关注特点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多角度“靶向式”、“点穴式”精准宣传,把医保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讲明白,在宣传时少用专业术语和官方套话,多用群众听得懂的大白话。除突出参加医疗保险的好处、个人缴费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政策、参保缴费渠道等内容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门诊慢特病、居民“两病”申报流程、报销政策,国家谈判药品、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购药流程和报销政策等内容,加强宣传“一窗口”办理、“一站式”结算,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及报销政策、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及使用流程和欺诈骗保行为及典型案例。2024年4月,医保局结合医保宣传月,进行政策宣讲,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二是坚持线上与线下,传统与现在相结合方式整合基层“两定”机构,乡镇干部等通过编印宣传材料、开展业务培训,健全管理机制等措施,在微信公众号等自有网络媒体及时更新政策文件,推送工作动态,让医保政策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截止目前,我局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更新2次,宣传医保政策,增强医保政策知晓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一是工作部署落实存在重会议安排、轻落实现象。2022年7月11日召开班子会,要求就核查卫生院“拿出方案并上会研究”,经查阅会议记录,未发现后续落实情况。2022年10月20日,班子会中要求出台“检查医疗管理”等系列制度,经查阅医疗保障局相关制度,均未见后续落实。

整改措施:因疫情原因,未将班子会中的要求落实到位。局党组围绕全局工作开展定期督查,围绕医保工作开展日常督查,围绕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督查,重点督查监管科室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关乎群众利益的大事、难事、急事,做到紧急事项跟踪督办,主要事项重点督办、难办事项反复督办,确保工作的质量落实,领导交办的事情、任务分解的工作落到实处。今后我局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对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及时跟进,对班子会中要求的工作及时落实到位,并将落实结果提交党组会。

二是重点工作存在应付过关现象。2021年、2022年、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计划内容完全一致。2021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只下发至办公室存档,未建立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

整改措施:一是因疫情原因,未将班子会中的要求落实到位。我局将加强学习,正确理解工作落实对于自身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工作落实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对班子会中要求的工作及时落实到位,并将落实结果汇报党组班子。二是制定了灵寿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督促各股室认真遵照执行。

2.关于“党组对依法用权、协议签订监管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1)依法用权有欠缺。

一是执法程序不规范。调阅2021年、2023年已结案的执法卷,发现多处内容不全。如:缺少违法事实证材、无集体讨论记录。结案审批表中无办案机构审核意见及行政机关负责人意见等。

整改措施:我局党组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召集执法相关工作人员对医保行政执法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要求执法人员组织学习讨论,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整改,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今后将有效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和定期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规范执法程序。

二是超职责范围用权。未执行《灵寿县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制度手册》中“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医院负责监管稽核”的规定。仅2022年度5-10月份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稽核科对包括牛城乡东洼村卫生室在内的13个卫生室展开了21次核查。

整改措施:组织人员重新学习《灵寿县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制度手册》,加强执法人员政策水平,今后对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监管,中心不再检查。

三是执法工作人员不足,2021年至今无日常执法检查台账。

整改措施:我局将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拍照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管理。同时,加强执法移动端建设,实现执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送达执行等各环节执法信息实时录入、全程留痕,提高信息化水平。目前已建立日常执法检查台账,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逐步实现培训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医保协议化管理有漏洞。一是下属医保中心与各医药机构签订《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程序不规范,对部分协议法人代表签名把关不严。二是与民营医院签订协议不慎重。2022年5月5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华夏儒医医院及新民医院分别签订《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8月、9月出现暂停医保取消医保定点资质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对各医药机构强调协议签订的重要性与严肃性,要求2024年签订协议时由法人代表现场签名。2024年协议签订已完成,全部按照规定由法人现场签字确认。二是2024年签订协议时,仔细梳理民营医院存在问题,有问题的缓签。目前共签约5家,发现问题0家。

3.关于“民生实事有短板”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一是医保定点未全覆盖。经谈话了解,县域内有31个行政村未开通医保。经下沉调研,发现部分病源多,就诊率高的符合定点的诊所、卫生室未及时办理定点,致使参保居民就诊、就医时无法享受医保优惠。

整改措施:切实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全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对于无村医的行政村由乡镇卫生院托管。

二是对参保成功的居民及时清户、退费工作不到位。2023年因账户不符,将未成功清户、退费的资金又退回本单位居民基金支出账户内,截至目前涉及81人未清户、退费成功。

整改措施:认真解读省、市级医保退费文件,紧紧围绕上级要求,切实完成医保清户、退费。设立专岗处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该项工作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退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对及时协调相关科室核对财务及时拨付。截至目前涉及的81人,81人已清户退费。

4.关于“三资管理不严格”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1)专项经费使用监管不到位。医保局党组2023年1-8月,支出中央直属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用于宣传材料印刷费。查阅财务帐,发现记账凭证中均无领取登记,签订的印刷合同中存在纸张规格与实际不符的错误。

整改措施: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进一步明确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要求,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谁分配、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把有限的经费用得其所、用得适度、用出效益。加强管理,建立宣传材料印刷领取登记表,加强合同审查,确保合同签订内容与实际使用一致。

(2)对统筹底数掌握不及时,致使基金流失。党组下属医保中心对居民及职工死亡人数底数只依据单位和个人申报,未能对居民和职工死亡后及时清户,出现死亡统筹基金支付,造成医保基金流失。

整改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医疗保障事业信息培训,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实现医疗保障工作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切实遏制重复参保、重复报销行为,有效提升医疗保障工作管理水平。每个月月初,通过系统“死亡参保人员列表”导出死亡名单,并通知单位对列表中人员做核实情况,提交相关手续。

(3)医疗救助档案不全,个别救助对象无诊断证明。

整改措施:健全医疗救助档案,建立档案管理小组,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指定专人负责,施行层层管理,及时查漏补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关于“党组战斗力、聚焦力、向心力缺失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一是医疗保障局党组由4人组成,且年龄结构偏大,通过谈话了解,大部分班子成员存在求稳思想,较真碰硬、求真务实、创先争优思想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对标先进、解放思想。分别组织开展座谈会和机关科室对标先进暨工作总结会议,重点围绕思想认知情况、工作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找实问题。二是健全干部日常监督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参加进修班,鼓励职级干部勇担当、立新功。5月份,党组书记与局长先后参加市局组织的医保培训,以争优创先的劲头投入到医保各项工作,增强履职能力。

二是因体制原因,县医保局编制7人(实际8人),县医保中心编制40人,依据《三定方案》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支付和管理由中心负责。

整改措施:局党组充分发挥对医保基金使用的领导作用,主动安排部署,一是规范基金收支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切实做到预算编制以收定支,严格执行基金支付审批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水平。依据岗位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岗位不相容原则,各岗位做到职责权限明确并且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鼓励社会参与监督管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参与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必要时采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管理,杜绝基金支付风险。

三是医保基金使用涉及市统筹和90多家医药机构,县医保中心提交的数据多依据市中心电话传达、视频安排为主,文件依据少。经谈话了解,大部分班子成员对基金使用数据底数不清、掌握较少,党组领导力偏弱。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加强班子成员对基金使用数据底数掌握能力。二是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按照《灵寿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制度》的内容和范围议事,“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讨论审议。规范议题决策程序,大额合同、协议签订均需提交党组会讨论后方可实施。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智慧,使事项讨论更充分、决策更科学。

2.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一是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分工。召开党组会议,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下发文件,理顺工作责任,避免职责交叉。二是强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分工,制定《灵寿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

二是制度建设不完善,议事规则不明确。县医保局党组自2019年1月成立以来,未结合中央、省、市、县等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调阅班子成员会议记录,大部分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组会,会议无议题以工作汇报代替议事。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共21项规章制度;二是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把重要事项、重大资金使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会前充分征求每位党组成员的意见,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提前两天通知党组成员,并提供有关材料,坚决杜绝党组会由党政班子联席会代替。进一步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紧抓发言要点,全程记录留痕。

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偏差”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一是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2021年未按照县委办下发的《2021年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资料清单》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资料清单。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会议精神。2024年根据中共灵寿县委办公室下发的〔2023〕—27号《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讲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每月开展一次讲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二是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防线,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重点部署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议、专题部署会议,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水平和工作能力。一方面积极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提高思想认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方面的方针政策等。另一方面,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要求党员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主要针对性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政策、会议精神、重要讲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以此筑牢党员队伍的纪律意识。

二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头雁”作用不明显。班子成员对分管对分管股室工作安排多以口头落实,对股室制度执行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书面工作落实,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完成时间节点,办结要及时回复,保证安排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二是加强学习。学习是提高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股室把加强学习作为常态化来抓。加强医保局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医保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有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组建成立医保局政治意义认识理解。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相关法规、政策,并运用于实际工作中。三是需要解决问题,保留书面联系材料。相关职能科室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管干部要及时给予协调解决督促落实。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一是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2022年未召开过党建专题会议,2023年仅召开了一次党建专题会议,且2023年党组没有工作发文。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主管领导主动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识,把党建作为开展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担起党建政治责任,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医保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二是加强党员管理,按时召开党建专题会,深入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积极传达上级党建工作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下步党建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加重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的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党组“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未见2023年8月拨付的智能宣传设备费党组会议记录。研究重大资金拨付、重大事项等情况未执行末位表态。

整改措施:一是对组织专题学习相关规定,提升会议记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做到会前做足准备,记录时不随意增加、删减议题和涂改内容,确保会议记录规范。二是规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资金拨付、重大事项等情况末位表态。”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不规范,支部手册未按规定填写,民主评议党员党课教育流于形式,谈心谈话栏未填写内容。

整改措施:完善党支部手册,规范民主生活会,党课教育压实。

四是党员管理不规范。巡察时,发现2022年全局26名党员上半年共缴纳党费2844元,下半年缴纳党费1669元。经与负责人核实,医保局2022年7-9月26名党员未缴纳党费。

整改措施:补缴2022年第三季度党员党费,今后党费均按时足额收取。

5.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相关制度不严”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一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中,医学专业人员短缺,医学专业人员占比不足30%,基金监管股7人中仅2人为医学专业。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建设医保基金监管队伍,举办医疗保障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2024年5月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大培训,积极调动年轻干部的执法积极性,增强执法学习的主动性,壮大执法队伍。三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将专业人才纳入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加强与县委协调沟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是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够严格。经查阅档案资料,2023年以来共140余人次请假,只有5人次进行销假,剩余130余人次在请假期满上班后,未按照《灵寿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暂行规定》第八条“请假或续假期满上班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准假审批权限进行销假”要求进行销假。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请销假报告制,及时上交相关请销假材料。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请假管理办法》并督促严格执行。二是组织单位人员开展请销假制度专题学习会,系统学习了《灵寿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暂行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做好请销假审批报备,严格执行中央各项规定。目前已完成整改,所有人员均按规定进行请销假。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对自身负责的整改任务底数不清。经谈话了解,医疗保障局部分班子成员对自身负责的上轮巡察整改任务已经记不清,底数不掌握,无法说出落实长效机制具体举措。

整改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直面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责任到人,制定完成时限,实行逐条问题清单管理。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层层把关负责,力求工作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灵寿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自觉性,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精神上集中补了“钙”,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各项工作任务有了新举措和新变化,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做好我县医疗保障工作。

(二)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局党组要切实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整改过程中,既要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真正使巡察整改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充分发挥党总支的统筹领导作用,深入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建设年活动,规范“三会一课”,丰富党员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党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充分运用好整改成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强化担当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问责,对态度不端正,不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960652;电子邮箱:lsxygb2008@126.com。

 

 

                                                                                                                                                                                                                                    中共灵寿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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