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灵寿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1-08 09:35:38 阅读量:18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青同镇19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青同镇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一针见血,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与引领性。我镇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与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各村党组织以上率下、全员参加,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与壮士断腕的职责担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建章立制、推进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职责。巡察问题反馈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向19个村级党组织移送反馈问题,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提高站位,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认领问题、划定职责。各村级党组织也按照要求召开“两委”会议,对本村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镇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职责领导、职责部门与具体职责人,明确了完成目标与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保证件件落实、条条兑现。
(二)严格对标对表,完成整改任务。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树立了“进取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明确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分管村干部承担主要职责,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思维认识不提升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三)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职责追究。加强日常督办检查,完善工作机制,青同镇党委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整改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现场督查的方式,全面了解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要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与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四)突出建章立制,加强成果运用。要求各村以严肃仔细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15个方面23个问题,仔细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针对整改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学习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村级党组织普遍存在学习形式单一,无学习计划,大部分班子成员都没有学习笔记现象,导致学习效果不理想,没有把理论学习与本村实际发展相结合。
整改措施:丰富村级党组织学习形式,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召开两委会议,学习理论知识,书写学习笔记,注重学思用相贯通、知信行相统一。一是细化分工形成合力。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部署,要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推进,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各村建立宣传阵地,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到村民手中,积极营造人人皆知、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2.落实中央惠民政策不够。农家书屋作用发挥不够。多数村对于乡村文化建设不够重视,农家书屋未挂标牌,使用率不高,普遍存在开放时间内锁门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各村对党建活动室、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卫生进行了集中清理,组织人员对农家书屋管理和开放情况进行了不定期监督检查,共发现和纠正问题5个。二是积极宣传农家书屋图书类型,鼓励村民、儿童到农家书屋读书学习,张贴农家书屋标识牌及开放时间。提高农家书屋使用率,安排专人定时开放农家书屋。
3.对乡村振兴工作认识定位模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差距。一是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流于形式,村级党组织思路不清,主动作为不够,开展工作办法少,应付心理重。个别村党组织没有下一步的发展规划思路,村内环境卫生差,路边垃圾、杂草杂物堆放问题严重。如韩洼村路两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东青同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护驾疃村路两侧杂草、垃圾清理不及时;甄朱乐村路两侧建筑垃圾较多;杨朱乐村内路两侧杂物乱堆乱放。二是村干部思维僵化,对乡村振兴工作主动作为不够,上下问计少。村级党组织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没有结合本村自然优势制定规划,主动作为不够,存在等上级出思路、出政策、出资金的“等、靠、要”思想。三是扶贫项目账目管理混乱。如下邵村扶贫产业灵寿县鑫硕种植专业合作社肉牛养殖项目,账目不规范,白条入账严重,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清理街道,整理房前屋后,清理墙体广告,清除残垣断壁;理清思路,主动作为,入户了解群众所需,杜绝应付心里。要求各村计划下一步的发展规划思路,着重清理道路两侧杂物堆放。二是各村细化压实网格责任。各村实行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分片监管机制,完善问责机制,督促包村干部、村干部抓好所在村、所分片监管巡查工作。三是督促建立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章立制落实管护。以单月明查、双月评比的方式,实行日常考评、季度考评和半年考核评比相结合的考核评比及打分模式,奖优罚劣,完善村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精确开展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层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特别是针对内生动力不足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坚持扶志扶智,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激发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村干部主动对接驻村工作队,学习乡村振兴工作政策,定期入户走访脱贫户。村级党组织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结合工作队,利用本村自然优势制定规划,强化对脱贫产业的引导,建立多种发展模式,提高产业的抗风险能力。全面梳理村内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增加收益,对联农带农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企业和主体进行政策宣传和提醒。三是下邵村扶贫产业灵寿县鑫硕种植专业合作社已聘请专业会计对账目进行了规范,并对以往账目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下一步将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深入开展资金投入、支出、使用、监督检查“回头看”、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村党组织成员私心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干群关系紧张,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足。如村级行政综合服务站工作期间普遍存在未开放,干部值班制度未执行;北贾良村的村内巷道多为土路,狭窄崎岖,路面扬尘情况严重,下雨、下雪天影响村民出行;上邵村公厕未开放;甄朱乐村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大部分时间未开放;苗朱乐村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办事指南办理地点是北谭庄乡北谭庄村。
整改措施:一是增强党性修养,把讲的和做的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统一安排辖区19个行政村,均已制定张贴“村级综合服务站”值班制度,并且镇主管副职展开不定期巡查,对不在岗现象现场进行通报;督促包村干部将村办事指南梳理一遍,杜绝有错误出现;镇政府组织村级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2次,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北贾良村今年道路硬化7万余平方米,全村户巷4户以上街道均已完成道路硬化,剩余2万平方米预计年底之前铺设完成。三是严格执行村干部值班制度,按时开放村内公共场所,保证群众有问题找的到人,能及时解决。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度,以趁早发现问题、综合分析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为工作思路,以建立点-线-面层层责任包办为工作保障,适时追踪解决进展,及时反馈群众,打通“末梢堵塞”。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村党组织普遍存在没有建立固定资产账。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普遍存在为了报账签订合同,合同无签订日期现象严重。三是存在大额支现现象。个别村党组织存在采购、用工费用打到报账员或“两委”其他成员账户的情况。如北贾良村2022年1月27日,支取现金(网点支现)2万元。南白石村村干部贾某和于2021年2月10日支取人居环境整治款3.1万元;西青同村多笔人居环境整治款收款人是报账员郑某见;下邵村2022年4月24日人居环境整治款收款人为报账员赵某锋。四是未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根据《灵寿县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实施细则》达到2万元以上的采购、投资建设项目等行为必须进场交易,为规避交易平台,部分村党组织将采购和工程项目分解降级。如北贾良村,2023年4月26日机械租赁合同3.23万元,未上农村资产交易平台;韩朱乐村,2022年8月13日机械租赁合同2万元,未上农村资产交易平台;护驾疃村,2022年7月1日当天与同一家机械租赁公司签订三份机械租赁合同,租赁费用分别为1.65万元、1.6万元、1.9万元,规避农村资产交易平台;杨朱乐村,2022年9月23日签订机械租赁合同2.1万元,未上农村资产交易平台;南贾良村,2023年4月5日和4月17日与赵某某签订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合同两份,合同金额分别未1.68万元、1.82万元,规避农村资产交易平台;南白石村,2022年7月16日当天分别与马某平、马某辉、赵某会三人签订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1.5万元、1.7万元、1.8万元,规避农村资产交易平台。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梳理19个村党组织固定资产账目,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加强物资管理,避免资产流失。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的各项要求,规范财务实施报批程序,落实责任,执行到位,及时更换了报送材料和财务发票手续。三是加强村内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堵住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基层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规章制度,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四是杜绝大额支现现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截止目前,北贾良村已退回2万元到村财乡代管账户;南白石村贾某和是村内组织派工人员,将村内人居环境工程承包给贾某,由村监会监管工程实施,工程完工,按实际验收价格支付贾某3.1万元,并对村支书和报账员进行财务报账谈话和培训,谨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西青同村郑某见是组织派工人员,由郑某见组织人员完成村内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并对村支书和报账员进行财务报账谈话和培训,谨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下邵村赵某锋是组织派工人员,便于监管,打扫卫生承包给赵某锋,且村监会监督工程实施,并对村支书和报账员进行财务报账谈话和培训,谨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五是组织村干部学习《灵寿县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实施细则》,对于达到2万元以上的采购、投资建设项目等行为必须进场交易。北贾良村、韩朱乐村、杨朱乐村均因前期打扫卫生预期估算低于2万元,后因工作要求提高标准和扩大打扫范围,导致资金规模超过2万元,因工程已开始实施,所以未上农村资产交易平台。护驾疃村经核实,机械租赁合同分为三个不同时期,且用工地点、事项均不同,已重新核实完善合同,不存在规避交易流转行为。南贾良村经核实,赵某某承包南贾良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完工后,因未达到上级要求,需再次返工重新整治,故再次签订工程合同,再次入场施工,合同分为两个不同时期,已重新核实完善合同。南白石村经核实,因当时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时间紧,工程量较大,村内人手短缺,因此南白石村与马某平、马某辉、赵某会三人同时签订了人居环境整治合同,共同整治村内垃圾。
3.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问题严重。村干部或家属直接承包村内工程,变相领取用工补贴。如北贾良村村干部殷某佳丈夫董某恒承包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共计5.19万元;苗朱乐村干部白某领取用工补贴0.208万元;白朱乐村多名干部领取用工补贴白某方0.17万元、白某气0.14万元、白某会0.03万元、侯某肖0.06万元;下邵村村干部赵某才承包人居环境整治工程3万元;韩朱乐村村干部高某英父亲高某记承包人居环境整治工程2万元;高朱乐村村干部高某刚领取用工补贴0.59万元;南白石村村干部尹某平公公马某平承包人居环境整治工程1.5万元;北白石村村干部胡某红丈夫尹某辉承包人居环境整治工程2万元。
整改措施:北贾良村村干部殷某佳丈夫董某恒长期在村从事卫生承包工作,经会议商讨,因其干活仔细,便于监管,同意承包给董某恒,且村监会和村民代表组成监督小组,监督工程实施,并对村支书和报账员进行财务报账谈话和培训,谨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苗朱乐村村干部白某和白朱乐村多名村干部确实领取用工补贴,苗朱乐资金2080元和白朱乐4000元已追回至村财镇代管账户,并对村支书和报账员进行财务报账谈话和培训,谨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下邵村村干部赵某才组织分工包含卫生整治,因此在工作中自主派遣卫生保洁队打扫卫生,并对村支书和报账员进行财务报账谈话和培训,谨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韩朱乐村村干部高某英父亲高某记、南白石村村干部尹某平公公马某平、北白石村村干部胡某红丈夫尹某辉,以上三人长期在村从事工程承包工作,经会议商讨同意承包,且村监会和村民代表组成监督小组,监督工程实施并对村支书和报账员进行财务报账谈话和培训,谨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高朱乐村村干部高某刚于2022年参与村内用工,领取用工工资,于2023年聘为村干部,故在领取用工工资时并非为村干部。一是规范自身。提高思想觉悟,深化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主动报告个人亲属及涉权事项情况。村干部做到主动回避,不参与相关环节的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优亲厚友现象。二是责任追究。对村级报账全面排查,对于优亲厚友的问题绝不姑息,要求退还资金,约谈相关责任人。三是严格公示。对公示内容或公示时间作统一规定,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异议的进一步调查核实,及时处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工作作风不实。一是巡察期间巡察公告丢失。如高朱乐村、东青同村、北白石村、苗朱乐村、韩洼村未发现巡察公告。二是村内防火秸秆焚烧宣传不到位,村民意识差。东青同村、西青同村、韩洼村、南贾良村都有垃圾、秸秆焚烧痕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下狠功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待上级安排的工作一丝不苟的完成。二是对重要公告做好宣传,充分利用公开栏,做到村务、事务、财务、党务公开透明。三是乡党委、政府强化对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的安排部署。特别是春耕、“三夏”期间,各村开展不间断宣传,充分利用网格员机制,做好防火、禁烧等工作,一旦发现焚烧垃圾人员,及时制止并宣传露天焚烧的危险性,积极组织网格员开展集中巡查5000余人次。
5.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5月份高朱乐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高某明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整改措施:强化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传达近期各地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要认清酒驾醉驾行为的恶劣性质及严重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党员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维护党员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新形势下工作任务缺乏有效思考。一是普遍存在党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个别村党支部手册丢失,如南青同村2021年、东青同村2022年党支部手册丢失。二是普遍存在未按照要求开展和记录谈心谈话、党组织活动。三是普遍存在农村流动党员管理不严格,流动党员无登记,长期在外党员只有涉及发展党员等重要会议时回支部参会。
整改措施:一要规范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南青同村、东青同村党支部工作手册均已补全。进一步要求各村规范党支部手册记录,按照要求开展和记录谈心谈话、党组织活动,并规范保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按规定召开会议、组织活动。二是严格管理流动党员登记。对于流动党员做好登记工作,杜绝长期在外党员只有涉及发展党员等重要会议时回支部参会现象。三是抓好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运转体系,明确村干部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边界,明确办事程序、环节、时限和标准要求,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被巡察党组织普遍存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未按要求开展、记录,监督形同虚设,公开栏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未得到有效发挥。个别村“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记录本丢失,如韩洼村2021年、南青同村2021年、高朱乐村2021年和2023年“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记录本丢失。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向各基层党支部发放了《基层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明白纸》,明确四议两公开的内容、方式、频次、时限等要求,制定详细操作规程,督促各村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二是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韩洼村、南青同村、高朱乐村“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均补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记录,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于财务管理、党务管理等内容做到公开透明,公开栏内容及时更新,利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和河北省村级事务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定期召开双委会再次学习“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议事台账。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镇党建办与镇纪委对各村落实“四议两公开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全面。普遍未按规定开展、记录上党课活动,学习形式单一,无相关学习资料。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列席或参加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基层支部通过座谈、交流等,利用现代媒体等,丰富“三会一课”形式,提高普通党员参与“三会一课”积极性,提高“三会一课”质效。二是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强化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督促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参加支部活动。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各基层支部支部手册填写、会议签到、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进行了规范。
4.廉洁履职意识不强、廉洁风险敏感度意识不高。村监会作用发挥不充分,普遍存在无会议记录。人员配备不合理,如南贾良村支部委员赵某忙、北贾良村副书武某龙兼村监会主任同时为报账员。
整改措施:一是已将南贾良村支部委员赵某忙、北贾良村副书武某龙工作重新调整,不再任村报账员。全镇重新审核配备村监会人员,切实发挥村监会作用,提高廉洁风险敏感度意识。二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督工作,并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完善会议记录,人员合理配备,严格按照程序报账。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渠道,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促进工作的科学运行。
5.村两委班子形同虚设。马家坟村两委班子瘫痪,村内矛盾突出,各项工作不能及时开展。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向县委组织部问计,经过正规组织程序对马家坟村双委班子进行了调整,重新成立了由村民代表为成员的临时组织负责。充分发挥青同镇个人品牌调解室作用,现已将马家坟村主要矛盾处理完成。二是加强包村力量,已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包村,加大了对村内工作的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三是重新优化各村党组织架构,狠抓干部建设,增强两委班子的协作能力,定期开展两委会议,强化村干部素质,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村支书要做好“领头雁”的作用,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村两委干部要互相帮助,不能搞小团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提升为民服务的意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6.村两委班子不团结,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西青同村支部委员郑某江顾不上村内工作其父亲代替;白朱乐村村委委员白某波在石家庄市务工,其叔叔代替其工作;韩洼村支部委员杨某常年居住石家庄市,偶尔回来,村内工作无分工;村主任杨某敏,长期未参加村内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西青同村支部委员会重新分工,郑某江负责村内宗教事务,协助分管人民调解工作。白朱乐村村委委员白某波已正常开展村内工作,主要负责农林牧渔方面,同时协助其他双委成员做文字工作,其叔叔不再代替其工作。韩洼村对主任杨某敏、支部委员杨某重新分工。二是加强党支部队伍建设。优化责任分工,确保村内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针对村干部经常外出务工不能正常履职问题,组织各村进行自查自纠,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重视思想教育,提升农村干部履职能力。每一个班子成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荣辱观,坚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利于团结的话多说,有利于团结的事多做”,共同营造“团结互信、务实合作、愉快共事”的良好氛围。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上次市第八统筹巡察组巡察青同镇村级党组织情况。村农家书屋作用发挥不够;村监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农村三资管理事项的监督落实不到位;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严格;党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农村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整改巡察发现的各项问题,特别是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积极履职尽责,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思维,更加务实管用的手段办法整改到位。二是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提高班子凝聚力。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学习焦裕禄、廖俊波等同志的精神,真真切切为老百姓办事,争做孺子牛。三是认真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做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保障群众的利益。着力在激励两委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夯实基层支部基础等方面出实招、见实效,全面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四是通过定期召开整改工作督查会议、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等方式,对上次及本次巡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通过对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根据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强化党的领导,增强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维认识。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指示批示与中央、省、市、县各种决策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维引领实践,坚持“回头看”,杜绝照抄照搬,拘泥于形式,敷衍了事,保证制定措施紧贴工作现实。
(二)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职责落实。把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职责,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种制度与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进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用铁的纪律整理各项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维护纪律与规矩的严肃性。
(三)抓好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对各种工作的前瞻性与预见性,调动双委成员的向心力与热情,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与整体合力。团结指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与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四)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和全镇各种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进当前工作,把检查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动各种工作迅速健康发展。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压力,保证各种工作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570006;电子邮箱:qtz202203@163.com。
中共灵寿县青同镇党委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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