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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综合执法大队第四中队原中队长王岩峰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灵寿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1 12:01:04 阅读量:1569

日前,灵寿县纪委监委对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综合执法大队第四中队原中队长王岩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岩峰理想信念缺失,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

王岩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岩峰开除党籍处分;由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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