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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寿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灵寿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9 09:38:40 阅读量:1101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灵寿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日)


 王占峰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灵寿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宋存汉同志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一年来,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始终聚焦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修订案、《宪法》等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聚焦“七个有之”问题,组织开展“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认“干亲家”等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破坏党内团结的不正之风。加强选人用人和农村“两委”换届纪律监督,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共开展廉政审查2753人次,反馈问题146件,廉政谈话14人。坚守职能职责,加强对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省委“双创双服”、扫黑除恶、县城建设等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县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对失职失责和履职不力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组织处理20人。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舆论氛围,利用灵寿周报、灵寿发布、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组织召开了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公开通报典型案例7批28起。

(二)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统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积极做好人员转隶和后勤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县监委组建工作。认真开展人员培训、机制建设等工作,统一文书格式和程序标准,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为监委组建后迅速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开发区和乡镇延伸,按照要求在县经济开发区设置了派出机构,在各乡镇设置了监察机构。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将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9个,选拔4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乡镇纪委书记任监察室主任,具有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分别占到总数的71%和81%,进一步增强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力量。

(三)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完善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修订了《县委巡察五年规划》,编制了县委巡察机构设置方案,明确县委巡察组与县纪委监督室实行分设,增强了巡察力量。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化政治巡察,对16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42件;对5个单位开展了环保专项巡察,发现问题50个。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开展了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聚焦2014年以来中央、省委历次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组成四个专项督导组开展集中督导检查,着力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开展“6+N”专项清理整治,围绕“私车公养”问题,清理规范相关资金7.5597万元;清理违规借调人员34人;清理违规发放领取津贴补贴等问题资金9.045万元;整改违法用地133宗572亩;整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2件。查办中央巡视交办问题线索15件,处分20人;查办省委巡视交办问题线索52件,处分74人;查办市委巡察交办问题线索2件,处分1人。

(四)持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文件、生活待遇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热点问题和关键领域,开展了监管执法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工作,开展明察暗访120余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类问题13起,给予党纪处分12 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典型案例3起。紧盯领导干部在纠正“四风”中责任担当不够、回避矛盾等问题,组织全县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抵制“四风”承诺书》,严查失职失责行为,问责处理2人。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围绕“抵制四风、廉洁过节”主题,向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000余条,开展了“迎国庆廉政书画展”,组织观看2300余人次,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积极协助县委制定落实《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针对履行责任不力问责42人次。制定《关于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情况评议,进一步落实落细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扎实开展纪律教育,组织开展纪律处分条例答题活动83场次,参与人数20000余人次。接受信访举报410件次,加强梳理分析,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分类处置。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处理479人次,分别占47.8%、49.7%、2.1 %、0.4%,第一、二种形态处理分别增长349%、41.7%,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六)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多管齐下,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全县共立案292件,其中立案审查乡科级干部73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0人次,移交司法2人。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2份。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打伞”工作,共梳理问题线索115件,查结9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组织处理65人;开展了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清理发现问题546个,处理327人次,督促建立健全制度55个,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安全感。

(七)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完善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用程序和制度规范履职决策行为。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改进”活动,先后开展全员培训7次,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能力。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管理,按照省市标准新建9间谈话室并投入使用,强化对“走读式”谈话的监督检查,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处理2人。

一年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我县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一些部门、乡镇、村居和基层站所依然还是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完全打通。二是不正之风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顽固存在,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漠视群众诉求、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远没有彻底根治;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执行上级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有的单位和部门还比较突出。三是一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关键岗位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减存量、遏增量任务繁重。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政治站位不高,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特别是对监督第一职责认识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有的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深化“三转”还不到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不细、能力不足、口大气粗。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当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做好今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主要任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时”与“势”的变化,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上下功夫,在坚持实事求是上下功夫,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上下功夫,使各项工作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坚持从县纪委常委会做起,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动落地见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教育培训,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推进“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市委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城市建设攻坚提质、开展效能革命,县委抓好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文旅大会三件大事,打好产业升级、县城建设、乡村振兴三场硬仗等举措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彻底肃清周本顺、杨崇勇、张杰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恶劣影响,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查严惩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盯紧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强化精准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和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重点强化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的指导管理。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

(四)切实扛起监督第一职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深化同级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派驻监督,建立完善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探索实践“扎捆滚动”监督模式,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日常监督、教育提醒、执纪问责、问题整改一体化推进。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持续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盯紧重要节点和重点问题,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促进规范、化风成俗。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结合“效能革命”部署要求,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行动迟缓、办事拖沓、选择变通、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紧盯“关键少数”,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提升谈话、函询质量和效果,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障党员权利,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好常规巡察、脱贫攻坚等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强化巡察工作思路、举措、方法创新,坚持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夯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完善巡察机制体制,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巡察办公室职能,严格执行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审批权限,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执行不到位问题。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注重剖析案件中暴露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和制度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强化处分宣布现场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开展警示教育展览,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办案安全。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着力解决脱贫出列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省委、市委、县委民生工程推进的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进一步深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严格“保护伞”界定标准,依法依规处置。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阻扰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首先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加大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不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定“四个自信”,增强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注重选拔专业化人才,注重在一线培养锻炼、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分发挥县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和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注重培养选树纪检监察干部先进典型,解决好干部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寄予殷切希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勇担善为,奋发进取,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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