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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寿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灵寿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9 15:57:23 阅读量:1544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中共灵寿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3日)


 王占峰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灵寿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宋存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体现了县委带头践行“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我们必须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委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县纪委常委会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

(一)坚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先后开展了十八届六中全会、《准则》《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监督检查,对16个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不力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开展了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共对1072名换届涉及人员进行了廉政审查和意见回复,取消资格 44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了“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认“干亲家”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并实施了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针对下级党组织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监管责任不力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73人次。强化民生福祉、城乡面貌、生态建设、社会事业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问责119人次。

(二)坚持抓实、抓细、抓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优化政治生态。先后开展了“治懒(乱)政、提效能、促落实”、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三为”、“四治”、“窗口亮起来”等活动。紧盯重要领域、重点人群、敏感节点,先后开展集中监督检查130余次,共发现查实“四风”问题1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大力整治工作纪律散漫、不在状态、“庸懒散慢”等作风顽疾,针对相关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

(三)坚持立足民意,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先后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督导检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检查、扶贫领域重点问题专项巡察、建档立卡“回头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通过走访、座谈、查账、现场接访等方式积极寻找和发现问题线索。2017年以来,全县共梳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1件,其中立案3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给予诫勉谈话7人,通报批评10人。

(四)坚持零容忍态度,持续发力纪律审查工作,不断巩固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断优化纪律审查程序,认真开展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处工作,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27件,立案145件,结案1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8人,其中科级干部42人,实现了立案、结案、处分人数等近几年最高。同时,坚持抓早抓小,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人员184人次,对6批24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开展新提拔干部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110人次;对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坚决惩处到位,先后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党员、干部 21人,移送司法机关问题线索2件。

(五)坚持深化“三转”,有序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优化设置县纪委内设机构,撤销了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和4个与主责主业不适应的内设机构,使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更加聚焦。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分设,明确4个室侧重执纪监督,3个室侧重执纪审查。组建了县委巡察机构,完成两轮8个单位的巡察工作,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4件,提出工作建议25条。坚决贯彻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推动人员转隶融合,顺利完成县监委组建工作。

(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两个专项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担当意识。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围绕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两个重点,先后召开不同层次调度会10余次,开展督导9轮,下发督导函51份。同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先后对6个工作落后、推动不力的单位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梳理汇总问题线索2210件,完成整改共2023件,追责问责946人次,纳入整改的问题线索全部整改完成,切实解决了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七)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深入开展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和能力。从抓常委会建设入手,制定了书记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坚决用规矩约束履职决策。坚持抓学习提素质,健全了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继开展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学思践悟》系列文章研读和手抄党章100天等学习活动,开展了建党96周年主题宣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强化制度约束,修订完善了《灵寿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借力开展“双问计”活动,征求意见建议90余条。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跟班学习等措施,着力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严防“灯下黑”,坚决清理门户,对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的零容忍,2017年以来,调查处理反映纪检干部问题线索2件。

成绩令人欣喜,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我县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责任意识淡薄、担当能力不足,对监管范围内的人和事没有尽到应尽的监管责任,还存在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思想倾向。二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顽固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惯性思维还未彻底扭转,依然抱有侥幸心理,顶风违纪;作风不实,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执行上级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比如贪污挪用扶贫资金问题还没有完全杜绝;个别窗口单位、基层站所还存在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漠视群众诉求、态度粗暴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四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查处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不足,查处的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案件较少;巡察机构发现问题能力不足;乡镇纪委“三转”需进一步深化;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勇于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破解矛盾和问题,才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深化提升,使纪检监察工作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必须坚持打铁自身硬,不断加强思想锤炼、党性锻炼、作风历练,才能锤炼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担责的铁肩膀,打造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提供坚强保证。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章赋予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核心,自觉服从核心,紧紧跟随核心。要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结合起来,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局中科学谋划、务实推进。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党的建设新的布局中找准纪律检查工作的定位和职责,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决把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对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问题。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整体把握县域政治生态,注重动态分析判断,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县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点,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三)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出发,合理设置内设机构,优化人员配置,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认真梳理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按时完成交接、建立完整档案。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调查流程,对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执行方式、程序要求等作出细化规定,统一文书格式,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和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着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

(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加强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文件、生活待遇、婚丧嫁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快查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聚焦不正之风新表现新动向,重点开展“五紧盯五严查”: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行为;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查顶风违纪行为;紧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查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紧盯基层站所、乡镇、窗口单位漠视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问题,严查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等行为;紧盯领导干部在纠正“四风”中责任担当不够和爱惜羽毛、回避矛盾等问题,严查失职失责行为。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形成“头雁效应”。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党史、重温入党誓词,树牢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党员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做到“两个务必”,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五)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检查遵守党规党纪,尤其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省市县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被巡察单位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坚决纠正整改措施不实、整改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有关问题切实得到有效解决,并引导相关单位将整改措施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紧盯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问题,切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

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全过程,善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把所有党政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实现巡察无死角、监督无例外。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巡察,推动“回头看”常态化。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督促分类处置,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探索开展专项巡察、统筹巡察等方式方法,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六)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两准则四条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增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通过整理编印违纪人员忏悔录、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充分发挥好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今后,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全县和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到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执行容错纠错办法,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强化对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带动六大纪律严起来。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按照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的要求,推动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落实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注重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作用,剖析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报告,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同级监督实效。

(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雁过拔毛、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问题。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八)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采取常态化明察暗访、异地交叉互查等形式,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用数字脱贫等问题。

深入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坚决惩治城乡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紧盯群众通过巡视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把责任压到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深入基层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坚决进行问责。

(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问责、曝光典型,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建立“问责+清理”长效机制,深化“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

有效发挥乡镇纪委监督作用。定期开展乡镇纪委政治和业务培训,轮流抽调乡镇纪委人员到县纪委跟案培训,不断提高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乡镇纪委考核制度,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列入对乡镇纪检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工作干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

(十)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一是自觉做到对党忠诚。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二是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着眼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任务和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组织实施全员培训,深化岗位练兵、以案代训、轮岗锻炼、跟班学习等工作,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三是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坚持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机构、乡镇纪委三支队伍一起抓,严格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选好配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打牢意识形态政治基石。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关怀并重,解决好干部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营造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心情舒畅的良好环境。四是恪守清正廉洁本色。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刀刃向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对一般性问题严肃批评;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担当作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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