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灵寿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9 09:41:47 阅读量:1063
中国共产党灵寿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9年2月1日)
中国共产党灵寿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2月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19人,列席350人。
县委书记宋存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占峰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传达学习邢国辉同志在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陈玉祥同志所作工作报告,认真落实宋存汉同志的讲话要求,回顾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王占峰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直面问题、掷地有声,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王东峰同志在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对进一步推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邢国辉同志的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了明确要求;宋存汉书记讲话对于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8年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始终聚焦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持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求认真研究解决。
全会提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全会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上下功夫,在坚持实事求是上下功夫,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上下功夫,使各项工作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第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推进“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市委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城市建设攻坚提质、开展效能革命,县委抓好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文旅大会三件大事,打好产业升级、县城建设、乡村振兴三场硬仗等举措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开展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强化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
第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和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第四,切实扛起监督第一职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深化同级监督,加强派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探索实践“扎捆滚动”监督模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提升谈话、函询质量和效果。
第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组织开展好常规巡察、脱贫攻坚等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强化巡察工作思路、举措、方法创新,形成巡察监督合力。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
第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落实监察法。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第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脱贫出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省委、市委、县委民生工程工作推进的监督,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坚决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第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坚决防范被“围猎”,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勇担善为,奋发进取,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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