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5-18 09:25:29 阅读量:165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灵寿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17年12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灵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在整改落实中,县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落实整改是重要的政治责任、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认真研究反馈意见,细化各项整改措施,全力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017年12月17日,县委立即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巡视组反馈意见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2018年5月3日,县委常委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总结前一阶段巡视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明确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县委各常委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实际,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并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地开展相互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为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和县“四大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任务落实。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巡视组反馈的3个大方面、40个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县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视整改工作严格把关、严加督办,多次召开调度会,听取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跟踪督导,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负责人及时督促、严格问责,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解决管党治党和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目前,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大方面、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7个、基本完成21个、未完成2个。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在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四个意识”不强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维护团结、共谋发展的大局意识不够,相互支持配合不协调,弱化了县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日常工作中,县委对政府指导工作不够有力,政府缺少与县委沟通,步调不一致,导致干部出现懒政怠政,工作敷衍应付的现象,严重制约了灵寿发展。”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集中学习6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则》《条例》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并进行讨论发言,同时把理论学习内容全部纳入考评范围,促进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学习,县党政班子成员树牢了“四个意识”、增强了“四个自信”,为凝聚合力抓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坚持团结协作,共谋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建立工作日报告和每周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重团结、敢担当,切实引领带动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同县委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在监督中做事,在议事中干事,做到一条心、一盘棋、勇担当。支持政府依法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县政府党组工作汇报,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快转型跨越、赶超进位、绿色崛起步伐,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三是提高工作标准,强化督导检查问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工作标准,严肃处理不执行、假执行、软执行的行为。县委、县政府成立了5个联查暗访组,不间断、全方位进行督导检查,并下发督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建立台账跟踪问效,健全完善考核通报机制,着力解决干部懒政怠政、工作敷衍应付的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中存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现象,一些干部通过让子女认干亲形式结成‘干亲家’,互相关照,关系庸俗,影响了政治生态建设。”问题
一是下发《致全县乡科级干部的一封信》,号召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新审视以往习以为常的党员干部之间“认干亲”等现象及其危害,旗帜鲜明地反对“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庸俗的人际关系。要求各级干部查找自身及身边人是否存在此类问题,并如实填写《“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认干亲家”等问题的自查登记表》,存在问题的要向组织如实报告并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不存在问题的也要向组织做出今后绝不搞“认干亲家”“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行为的严正承诺。对于不如实报告或整改不力的,依纪依规顶格处理。目前,全县共有497名乡科级干部、5407名普通干部进行了自查并签订了承诺书。二是制定《关于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并将是否存在通过子女认干亲结成“干亲家”等形式“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现象作为对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的内容之一。同时,将此问题列入县委巡察及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2.在党员干部队伍战斗力不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县政府对改变贫困县局面的工作抓得不准不紧不狠,一些党员干部‘等靠要’思想严重,‘庸懒散’问题突出,工作标准低、精力不集中,普遍缺少创先争优意识,距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有较大差距。”问题
一是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为契机,成立灵寿县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配合市第七督查组,对我县经济运行、项目建设等工作进行现场督查10余次,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转变干部作风,促进了全县整体工作在短期内实现明显提升。二是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监督检查的方案》,把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等靠要”思想严重、“庸懒散”问题突出、工作标准低、精力不集中、普遍缺少创先争优意识等问题列入重点检查内容。2017年10月份以来,共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1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诫勉谈话4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小,经济发展长期落后。总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石家庄水源地‘说事’,实则不敢担当负责,抓招商引资力度小,大的好项目落地少。2014年以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直维持在3亿多的水平,始终在全市后三位徘徊。”问题
(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制定出台了《灵寿县招商引资十条政策》等优惠政策,用硬措施倾力打造招商引资政策洼地。紧抓京津冀产业转移和雄安新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利用中国证监会IPO直通车政策优势,成功举办投融中国行科技金融扶贫论坛暨灵寿县投资合作洽谈会等系列招商引资活动,成立了北京灵寿商会,成功签约阿里巴巴商学院培训基地、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智能骨干网等16个项目,总投资230余亿元。扎实开展“双问计”活动,争取各类项目431个、资金90亿元、支持政策29项、合理化意见建议300余条。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对年初确定的38个重点项目实施保姆式服务,强化调度、及时跟进,完成投资24.8亿元,占年初投资计划的110%。其中,安能绿建、康泰塑胶等13个项目竣工达效;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双创孵化培训基地、漫山养老服务体系等12个项目正在建设;新型生态复合材料、九龙潭旅游开发等13个项目完成前期。
(三)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组建了行政审批局,对第一批划转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总体压缩审批时限52%,单个项目最高压缩时限达90%,最大限度地向市场主体释放改革红利,市场主体增加4000余家,同比增长19.6%。将23个部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健全“两库一单一方案一细则”,建立具有合格执法资质的执法人员名录库824人,检查对象主体名录库19706户,全面梳理23个执法单位行政检查事项328项。加强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科纺大街南段全线开通,启动了科纺大街北延工程;大力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公开招聘30名专业人才,建立专业招商队伍,为开发区增强了人才和智力支撑。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达220亿元,同比增长52.5%。
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02亿元,同比增长6.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3.1亿元,同比增长10.2%;全部财政收入完成6.02亿元,同比增长1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9亿元,同比增长15.6%。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城建工作疲软乏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县城建设缺乏战略眼光,大街小巷脏、乱、差,公共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房地产项目失管失控,县城私搭乱建现象突出。2015年以来城建工作始终排在全市后三名。”问题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对县城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城建设指挥部,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协主席及主管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及公安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15个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县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齐心、政令畅通、步调一致、精诚团结的良好局面,及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彻底解决工作疲软乏力问题。
(二)高标准修编城乡总体规划,全面提升县城建设水平。投资457.8万元,启动灵寿县全域城乡总体规划、“多规合一”编制及信息平台建设,现已完成《灵寿县全域城乡总体规划》纲要,并经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正在进行修改完善。以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引领城乡建设,完成灵寿县城近期建设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绿廊绿道专项规划等14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启动松阳河新区的规划编制,建设自然、生态、宜居的新城区。
(三)加大县城管理力度,彻底消除脏、乱、差。一是结合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广告牌匾整治、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提升三大攻坚战及城区扬尘、交通秩序等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实施县城环境容貌“大洗城”和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执法行动,并对全部街道重新划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规范城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停车秩序。二是投资640万元,建成灵寿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10.7平方公里的县城建成区实行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城区环卫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机械化清扫面积达到137.33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4%,县城面貌焕然一新。
(四)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县城载体功能。一是投资1.67亿元,仅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全面完成城区道路“白变黑”工程,对人民路、城北街等主次干道便道采用大理石进行高标准翻新改造,创造县城建设的“灵寿速度”。二是投资4600万元,完成正南大街翻新改造工程,全面解决积水易涝问题。三是投资1.2亿元,实施了松阳河湿地整治工程,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打造亲水、观赏游线、生态岸线与休闲健身、科普益智、休闲商业、艺术观光等多功能相结合的城市低碳、环保的绿色功能性滨水公园,目前已建成开放。同时,对城区文体广场、中山公园等公园、广场进行提档升级,完善公园广场功能。四是启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四馆”建设及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居民小区综合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不断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目前已完成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及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设。
(五)强化房地产项目管控,坚决拆除私搭乱建。一是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小组,建立乡镇、村负责的纵向监管体系和国土、住建、五岳寨景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多部门横向监管体系,形成网格化、全覆盖的查控机制,强化日常执法巡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批后乱建等违法行为,实现开发建设的“零违法”。二是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整治”的原则,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双违”行为从快、从严进行打击整治。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组织集中拆违行动17次,对你我他超市、新开街临建、建设大街、工业路、京赞线等369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集中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为县城建设拆出发展空间。三是依据省市房地产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目前已全部解决。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生态环境治理不够,空气质量不优。2016年大气污染指数全市综合排名倒数第一,今年上半年大气污染指数综合排名全省倒数第七、全市倒数第三。”问题
(一)强力推进煤炭替代和清洁能源利用。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县城建成区实现集中供热面积185万平方米;对集中供暖覆盖不到的区域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共气代煤5800户、电代煤304户,不断提高县城集中供暖和清洁能源供暖率;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截至目前共推广型煤8523吨;严厉查处劣质煤和散煤,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杜绝劣质散煤进村入户;严格防止散煤复烧,在禁燃区内逐村逐户全面排查,坚决查处存放和燃用散煤行为。
(二)深入推进燃煤小锅炉“清零”工作。2017年共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56台,圆满完成全县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任务。积极谋划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8年底前,淘汰名世锦簇2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1台,实现全县范围35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无煤化”。
(三)巩固提高“散乱污”整治成果。2017年共排查“散乱污”企业2063家,已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整治233家,淘汰关闭1830家。为严防淘汰关闭企业死灰复燃,充分发挥全县环保网格化监管作用,严格按照监管工作全覆盖、无缝隙的工作原则,加大巡查力度,对新发现或存有死灰复燃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严厉打击。
(四)强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推进重点行业去产能,2017年共完成压减水泥产能140万吨,铸造企业退出2家;实施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把主城区重污染企业作为退城搬迁改造的重中之重,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分批分期实施关停搬迁。全面启动正元化肥整体搬迁工作;对环境违法案件“精准”打击,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立行立改或停产整治;对涉及民生无法立即停产的,依法执行按日计罚;停产整治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防治,2017年完成35家涉VOCs企业整治,安装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33台。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推进重点工业源安装在线监控或超标报警装置;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有力确保全县大气质量。
(五)大力实施扬尘综合整治。一是制定《灵寿县2017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排放。二是严控建筑扬尘,全县6家在建施工工地已全部完成整治,无手续的6家施工工地全部停工并完成高标准覆盖;同时,对村民自建房严格审批,加强管理,综合整治,防控自建房施工扬尘污染。三是严控道路扬尘,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采取机械化清扫与人工清扫相结合模式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进行清扫保洁,新增2部道路洒水车、2部便道冲洗车、2部高压冲洗车、6部道路清扫车,不断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四是加大违法违规车辆查处力度,2017年共开展集中行动5次,道路巡查16次,执法检查328次,检查车辆1950辆次,查处不覆盖运输车辆90辆,遗撒污染路面车辆125辆,并全部责令当场整改,整改后放行。五是加大露天矿山巡查力度,发现非法采矿,严格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原则取缔到位。目前不存在非法采矿行为。六是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建立了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县乡村包地块责任制,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七是制定了《灵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2019年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灵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在主城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三级以上预警时,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经过综合施策,全县大气质量明显好转。2017年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9.32,上年同期指数9.83,同比改善幅度5.19%,全省166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幅度排第95名;PM2.5浓度93微克/立方米,上年同期PM2.5浓度10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幅度13.08%,全省166个县(市、区)PM2.5浓度同比改善幅度排第70名。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上半年,在石家庄各县(市、区)考核中,重点项目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等指标在四个贫困县中排名末位。”问题
一是对重点项目实行县领导分包、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项目单位承办“三位一体”目标责任制。20个分包县领导对38个重点项目一抓到底,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各项审批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强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企业加快建设步伐,促进企业尽快投产达效。2017年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在4个贫困县中排第一位,完成投资排第二位。四是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优势,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2017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完成3.6亿元,同比增长15.4%。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上半年,在石家庄各县(市、区)考核中,县城建设指标在四个贫困县中排名末位。”问题
一是启动松阳河新区建设。启动8平方公里的松阳河新区规划建设,以居住、公共服务、休闲娱乐为主体,分步实施新区内绿化建设、市政设施及棚户区改造,打造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棚户改造工程,全面启动西关村、大东关村、小东关村三个区域的446套、12.9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目前,已完成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评估804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751户,累计拆除房屋115处,即将启动安置房建设。二是积极实施增绿工程,围绕“增绿、添景”对现有公园进行提档升级,补植各类树木30余万株,构建了绿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城区绿化生态景观。实施大气质量检测点周边绿化景观工程、化肥厂周边绿化工程、北环路破硬建绿及建设大街、工业路、松阳河绿廊绿道工程,新增绿地20余公顷。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沿街单位拆墙透绿、破硬建绿、见缝插绿等工程实施,沿街90%以上单位拆围透绿,新增绿荫停车场12处,实现空间共享,免费停车。同时,严格新建小区绿化标准,推进供电局小区、雅园小区等旧小区绿化改造,促进居民小区提档升级。三是完善城市道路框架。围绕打通一批“断头路”“卡脖路”,启动科纺大街、西环路北延、牌楼街北延、共建路西段工程,其中科纺大街南段已竣工通车。投资1.5亿元,启动工业路中段开通、新开街南延、人民路西延、人民路东延等道路开通工程,新增城市道路面积9.5万平方米、雨污水管网6200米。四是实施城中村硬化绿化。全面启动城区内大东关、小东关等6个城中村467条、24.24万平方米小街小巷的硬化、绿化、美化工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计划春季全部完成硬化,畅通城区街巷“微循环”,全面提升城中村的容貌环境质量。五是开展城区亮化美化。实施夜景亮化工程,对城区主干道沿线45个单位以及66栋楼体进行整体亮化,进一步美化城市夜景,提升城市品位。结合路网改造建设,实施主干道弱电入地工程,对空中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优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形象。六是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积极推行网格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开展渣土车整治、沿街小商贩整治、牌匾广告治理、城区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清理沿街小商贩2400余人次,修缮破损广告匾牌1500余块,清除流动广告牌240余个,清理沿街小广告1.4万处。结合城区路网改造提升,彻底解决了城区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店外摆卖等老大难问题,营造了交通顺畅、经营有序、秩序井然的县城新环境。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上半年,在石家庄各县(市、区)考核中,精神文明创建指标在四个贫困县中排名末位。”问题
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制定《灵寿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县城创建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加大文化产业支持力度,设立每年不低于600万元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三是积极开展文化艺术工作,启动“农民春晚”海选、编演和彩排等工作,2月8日在石家庄医学院礼堂进行了演出;同时,认真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全县文化展演活动。四是切实加强新闻外宣和互联网宣传,积极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和对上宣传报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精准扶贫、生态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选树典型,挖掘经验,全年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刊稿400余篇(条)。2017年,我县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及理论宣讲、网络外宣、舆情信息等三项工作受到全市宣传工作会议通报表彰,县政研会获市优秀政研会称号,县文联被评为先进县级文联,在中央发稿数量跃居全市第七位。我县还荣获“石家庄市2017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县(市、区)委宣传部”荣誉称号,并被授予奖牌。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上半年,在石家庄各县(市、区)考核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率及预算支出进度指标在四个贫困县中排名末位。”问题
(一)加大税收力度。一是由国、地税认真梳理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薄弱部分,开展房地产税收、滞留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专项治理,堵漏增收。二是加强综合治税工作,充分调动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强化个体税收委托代征工作,构建齐抓共管、便捷高效的综合治税格局。三是加强政府出资项目及政府采购管理,切实把好财政源头控税关口,确保税源最大限度留在我县。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贫困县排名第三;增幅在全市排名第六,在四个贫困县中排名第一。
(二)加快资金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把暂时无法支出的资金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项目,切实加快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预算部门支出进度月通报制度,对于通报中多次达不到支出进度要求和支出进度多次排后15位的预算部门,视具体情况在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扣减一定数额的公用经费。2017年,我县支出进度达到99.9%,超额完成上级要求必须达到95%的目标。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上半年,在石家庄各县(市、区)考核中,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园区)建设指标在四个贫困县中排名末位。”问题
一是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发区三支招商队伍区域分工,将全国分为三个区域,分别负责北京、天津及东三省,北京天津以南,长江以北,及长江以南,确保年内实现不低于5个项目签约。目前,北京灵寿商会已成立,今年3月初将陆续开展各区域驻点招商工作。同时,拓宽招商形式,通过不断加强招商业务培训和队伍素质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商引资,力促招商引资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度。2017年下半年签约项目5个:投资25.6亿元的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192亩土地完成挂牌,并完成围墙搭建,于12月中旬开工;投资0.9亿元的河北冠宇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设备类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选址和前期工作;投资1.82亿元的石家庄星海高科非金属矿业材料有限公司欧亿星硅藻泥项目,目前企业已缴纳土地前期费用,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投资5亿元的河北安能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二期装配式生产线和海绵城市建设系统生产线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和选址,并缴纳前期费用;投资0.2亿元的高端装备非标准零部件云定制平台项目(北京航天华世),已完成工商注册。2018年1月新签约投资30亿元的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阿里集团菜鸟网络中国智能骨干网石家庄中心项目,正在加紧收储土地。坚持每周一调度,3月份完成菜鸟项目和河北建工项目剩余土地的挂牌和编修组卷工作。成立专项小组,及时督导项目推进、履约情况,督促乡镇和相关部门协力推进,确保菜鸟网络中国智能骨干网项目、河北金诺防水项目、河北建工集团装配式产业基地、河北安能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二期装配式生产线项目、河北冠宇环保设备类生产基地项目和石家庄星海高科非金属矿业欧亿星硅藻泥等项目4月份全线开工,确保9月份完成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的“双创园区”项目建设。
三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启动科纺大街北段、人民路东延、开发区东北区主路及东北区污水管网工程,目前科纺大街北段(工业路至人民路段)工程正在施工建设,东北区雨污水管网前期已做好,等待财政评审。同时,正在与华夏幸福基业就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园区,完善路网、雨污水管道建设,提升园区档次,加快开发区发展进行洽谈;与环球租赁就合作成立投资公司,致力于解决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帮助企业上市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同时,细化任务,建立台账,一周一调度,盯进度、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上半年,在石家庄各县(市、区)考核中,造林绿化任务指标在四个贫困县中排名末位。”问题
一是以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为抓手,集中开展雨季突击栽植月、秋冬季造林绿化等活动,全面完成全年11万亩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任务。二是及早动员部署,充分发挥乡镇、村积极性,利用当下栽植空闲期落实明年造林地块,为明春绿化打好基础。三是继续落实“村‘两委’+合作社+农户”三位一体造林管理机制,鼓励土地流转,开展规模经营,确保造林成效。四是严格落实林业技术人员包乡镇责任制,尤其抓好示范点技术指导,通过示范点建设带动周边群众栽、管积极性。五是强化造林目标责任制,将造林绿化列入乡镇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绿化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进度、造林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督促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2017年,我县全年造林绿化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通过市政府考核,考核为满分。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上半年,在石家庄各县(市、区)考核中,安全生产指标在四个贫困县中排名末位。”问题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二是组织各乡镇安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安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照市局考核要求和组织部考核清单,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各类台账、档案。三是对部分重大危险源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督促相关负责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创建标准化企业为契机,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示范工作;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四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及时将创建企业信息录入省管理系统,目前,已录入诚信平台系统8家。
3.在扶贫攻坚用心用力不够,工作抓得不深不实不细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不到位。”问题
一是2017年12月15日以来,通过召开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扶贫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先后14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指导全县脱贫攻坚。二是在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下发《中共灵寿县委灵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全县力量决战脱贫攻坚的决定》,坚持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与全面消除贫困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是成立了灵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由县委书记担任政委,县长担任总指挥,14名县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内设1个指挥中心和16个专项工作组,专项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形成了“1+1+16+15”(1个脱贫攻坚指挥部、1个指挥中心、16个专项工作组、15个乡镇)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四是制定《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前扶贫慰问调研活动的通知》,县“四大班子”全体成员及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政正职深入一线开展走访座谈,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扶贫工作意见建议,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同时,深入贫困户家中进行慰问,安排好贫困户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贫困户心坎上。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作风不扎实,贫困户识别率低”问题
一是对省、市未培训的驻村干部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扶贫业务知识集中培训,使驻村干部更加熟悉业务,增强做好帮扶工作的政治自觉。二是青同、塔上、陈庄3个区域分别召开驻村干部管理片会,对驻村干部管理进行差异化指导;发放《提醒函》,重申驻村纪律和《问责办法》,增强驻村干部遵守驻村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召开全县精准脱贫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通报县派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评价情况,压实派出单位和工作队责任,同时督促派出单位“一把手”到帮扶村进行调研指导、帮扶责任人到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慰问,推动驻村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四是针对南营乡贫困村易地搬迁工作中,乡、村两级干部作风不实、政策把握不准,县扶贫办指导不力、纠偏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勒令检查2人。五是根据省对新一轮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和动态调整工作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彻底解决贫困户识别率低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指导管理粗放,产业扶贫效益低下。”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县扶贫和农开办、县农牧局主要负责人及各有关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养殖类项目效益低下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一个方案举一反三,制定方案,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项目涉及部门和乡镇“一把手”带头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举一反三、深化整改。对2015、2016年其它养殖项目效益发挥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项目效益档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保证项目能够给贫困户带来效益。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严格审核、降低风险。对今后申请的养殖产业项目严把审核关,严格按照《灵寿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申报项目。在项目审核时,对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同时聘请第三方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项目确定后由县农牧局提供技术服务指导,确保项目能够带来效益,确保贫困户能够通过产业项目的实施而实现脱贫。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整改;4个项目已查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2人;3个项目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管不到位,贪污挪用扶贫资金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转发《河北省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暂行办法》,制定《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成效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扶贫领域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对扶贫项目绩效进行自评。2018年1月22日开始,组织3个检查组对2015年-2017年扶贫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制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全县2016年-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目前已完成对北洼乡、南寨乡、慈峪镇的督查工作。三是结合当前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县实施的所有产业扶贫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围绕项目立项、实施、监管、验收和收益分配等环节,全过程深入查找违规问题,彻查、彻纠、彻改,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到位、安全高效使用。截止目前,乡镇自查发现问题4起,已经完成整改3起;县扶贫办发现问题3起,已全部进行整改。四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去年以来共梳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4件,其中立案查处42件,完成整改3件,了结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其中针对履行监督监管责任不力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诫勉谈话7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提醒谈话8人,通报批评12人。
4.在政治站位不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不断强化理论学习,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每月安排1次;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后,按照上级要求,每两周安排1次中心组学习,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同时,坚持立行立改,去年12月17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哲学社会工作座谈会等讲话精神,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同时,及时向市委、市委宣传部呈报《中共灵寿县委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年底前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查结果作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班子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坚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2017年工作总结、述职述廉、全委会报告及2018年工作要点、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的具体要求。三是强化互联网宣传监督管理,加强网上信息内容监测、收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切实做好网下处置应对,及时进行网上回应,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四是加快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步伐,先后赴邢台柏乡、沧州黄骅,湖南浏阳、江西分宜等地学习考察,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制定《成立全媒体中心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研究通过,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宣传队伍建设较为薄弱,部分阵地建设标准不达标,一些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条件简陋,难以发挥作用。”问题
一是举办乡镇宣传队伍培训班6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按照有关要求,下发《关于加强乡镇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建设标准和规模,加快推进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按计划完成。三是根据县内规划,目前新建图书馆、博物馆选址初定(城东街与工业路东南角),占地20亩,现已提出初步方案设计构思,正在跑办相关前期手续,预计2019年完工。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在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三重一大’事项除重要干部任免外,很少上县委常委会研究。有的工程,既未上县委常委会讨论,也未经政府常务会研究。有的领导以‘个人签字’代替会议研究。”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培训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以组织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培训,切实规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行为,引导其强化党的意识、平等意识、团结意识、群众意识、集中意识,从根源上提高各单位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二是促进规范提升。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从建立健全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情况、规范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特别要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等制度,坚持重要问题由领导班子民主讨论决定。三是完善监督措施。制定出台《县纪委关于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的监督职能,主动接受纪委监督。定期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纳入到平时检查工作、参加会议、考核干部等工作内容。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公开办公邮箱、电话等,随时接受党员干部对落实民主集中制工作有关问题的反映并抓好问题的查核处理。四是有效传导压力。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等,对本单位和下属党组织认真对照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查整改。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之一,在2017年12月举办的科级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中,对全县科级干部进行了轮训,从根源上提高各单位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2017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主动性。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经常、执行不严格。从县级领导班子到县直部门、乡(镇)、村,各级党组织普遍存在这一问题。有的乡镇党委书记党课稿空话连篇。”问题
一是将《石家庄市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办法》及时转发至各乡镇,要求严格对照实施办法对农村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活动进行规范指导。同时,组织各乡镇、县直机关工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开发区党委党务工作负责同志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汇报,压实基层责任。二是结合2017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发掘培树南营乡车谷砣村、三圣院乡同下村等一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好、落实好的基层党组织典型,引导鼓励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借鉴。车谷砣村坚持“三会一课”做法被河北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刊发。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在民主生活上,常委班子成员自我剖析多以理论学习和工作来说问题,批评别人大同小异,整改措施空泛无物,缺乏应有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2017年,有的县直单位民主生活会与局务会合并召开,且只有简单的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做好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建议,要求县委常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为开好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做准备。2018年1月24日,县委常委会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各常委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整个民主生活会贯穿整风精神,体现务实作风,既严肃认真,又气氛热烈,使每位常委同志都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增进了班子的团结和谐。二是下发《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于2月2日前全部召开。制定《县委常委指导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县委各常委认真参加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并围绕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指导和监督,对搞形式主义的要促其改正,对走过场的要责令重开,有效确保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加强对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督导检查,实行县委组织部人员分包单位和部门,重点把好会前调研学习关、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和会后整改关。充分发挥县委巡察作用,对8个被巡察单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等问题,已责令其严肃整改。
2.在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管理漏洞较多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群众满意度较低的人员,被重用到关键领导岗位。其中有的工作明显落后,也未及时予以调整,违反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问题
一是对于巡视组指出的群众满意度较低、工作明显落后的个别干部,县委常委会对相关干部职务进行了调整。二是认真做好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合2017年度县级领导班子考核,将选人用人工作情况作为专项内容写入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并在考核测评大会上对选人用人和新提拔干部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人员坚决予以调整。三是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了解。制定《关于建立以综合分析研判为抓手的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了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础信息库,结合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领导干部现实表现进行深入了解和综合分析研判,并根据分析研判情况分别提出使用意见。四是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渠道。认真落实干部考察预告和任职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中组部“12380”举报热线和我县“82522058、82522669”两个举报电话,积极做好举报受理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提拔使用程序不规范,有的未进行档案核查及征求纪委意见。”问题
一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我县组工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对2013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三是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共研究任免干部3次、50人,其中提职11人、交流31人、因工作需要免职8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坚决落实“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要求,按规定进行全程纪实,为责任倒查保留依据。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人员超编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对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违规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人员超编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对3个应在县发改局挂牌的违规单设机构(工信局、商务局、粮食局),应予撤销县物价局未撤销,自设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接待办等问题,已分别于2016年4月、2017年12月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县接待办已经县编委会研究撤销,县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报经市编办同意,更名为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为县农业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规格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对县委农工委、县法院执行局、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县职教中心、县医院5个单位因机构编制文件不健全不规范超配的6名科级干部,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爱卫办、大项目办公室3个挂牌机构单独配备的3名科级干部,县公安局超配的1名副局长,已于2017年12月底,通过健全规范编制文件、干部交流调整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整改到位。三是针对人员超编问题,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对各单位编制及实有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逐单位提出消化意见。我县超编状况主要是县直事业单位,目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已通过调整编制和人员方式基本消化到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着“超编单位要只出不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消化,力争2018年上半年完成。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干部档案材料内容填写不详实、不一致,有的干部转干手续不完备,有的干部在学历、入党、入团等重要档案材料涉嫌造假。”问题
一是实行了全县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理。把过去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三个部门的档案集中到了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并设立干部信息管理中心,配备中心主任、副主任和6名档案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制定出台《灵寿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集中管理运转机制。通过实施集中管理,加强组织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源头管理和总体把控,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对干部方针政策和档案业务规范进行全面总结归纳,先后2次对全县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档案管理和利用业务流程,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结合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积极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回头看”,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人事档案重新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认定准确无误。目前,已经重新审核干部人事档案3608册,占总数的70.8%。
3.在基层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重业务、轻党建,以行政会、班子会代替党委(党组)会较为普遍。如有的县直单位党组会议均是研究业务工作,有的乡镇党委以班子会代替党委会推荐支部委员。”问题
一是自查整改。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基层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特别是存在单位领导重业务、轻党建,以行政会、班子会代替党委(党组)会等问题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二是督促推进。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听取各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通报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对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认真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结合2017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三是规范提升。以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召开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专门成立督导组,指导各单位就基层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进行剖析,就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中执行议事规则不积极、不到位等问题开展相互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求各党(工)委指导所属基层党支部,把基层党建不严不实问题作为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需要查摆和相互批评的问题之一,认真查摆并予以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视不够,抓得不扎实。2016年,有的县直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近一半党员未参加,个别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存在雷同现象。”问题
一是周密安排,明确工作责任。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对各级党组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积极推动,强化学习效果。印发《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的通知》,为各基层党组织配发《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十九大文件汇编》等学习资料,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进行学习。三是创新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大力挖掘培育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先进典型,结合实际印发《关于开展“远学塞罕坝、近学车谷砣,筑坚强堡垒、促脱贫攻坚”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和自力更生、攻坚克难、共同致富的车谷砣精神,在全县营造学比赶超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在平时督导基础上,结合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调研和年终考核工作,对各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情况进行了两次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重点督导、专题调度,指出了问题、挖掘了典型、传导了压力,推动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村基层组织不健全,全县有20个村村主任空缺,18个村由乡镇或县直干部代(兼)党支部书记。”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后进村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各乡镇党委对照村“两委”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问题突出,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弱等七个方面重点问题,共摸排确定28个后进村,建立工作台账,逐村明确分包县领导、工作队长、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坚持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目前已销号20个。二是指导各乡镇认真开展“选优配强攻坚月”活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积极调整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目前,18个由乡镇或县直干部代(兼)党支部书记的村已经调整到位5个村。三是印发《村“两委”换届准备工作推进方案》,逐一明确分析研判、离任审计、物色人选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先后5次组织召开村“两委”换届工作推进会,指导各乡镇完成了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并对村“两委”班子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化解矛盾,物色人选,积极稳妥做好换届准备工作,8月底前通过换届彻底解决村主任空缺和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或县直干部代(兼)任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宗族、派性势力对基层政权建设形成挑战,2014年以来全县个别村因宗族、派性影响而没有发展过党员。”问题
一是精准摸清底数。组织力量深入各乡镇对全县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进行一次详细摸底,建立《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台账》,逐村分析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解决时限。二是学习先进经验。问计省委组织部,确定创新思路并组织3名县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和3个乡镇党委书记到全国创新发展党员试点地区广西南宁和四川凉山,就破解多年不发展党员难题进行学习。三是探索解决途径。探索在乡镇创设青年人才服务中心及其党支部,将看准考实的农村致富能手、民营企业家和农村优秀青年吸纳进中心,择优发展成党员,通过“一中心一党支部”模式,解决农村因宗族派性不能发展党员问题,提升农村发展党员质量,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努力推进村级组织新陈代谢、永续发展。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村由于派性严重,连续三届无法选出村委会。”问题
一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公安、纪检、政法、民政等部门开展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工作,强力持续推进,形成高压态势。二是举办2017年农村干部培训班,对65岁以下、能够连选连任的162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换届纪律集中培训。三是针对宗族派性如何化解等疑难复杂问题,先后向省、市委组织部问计10余次,同时,抓住市委组织部帮扶砂子洞这一契机,积极寻求市委组织部政策经验支持,第一时间将先进经验、问题解决对策反馈至乡镇党委,切实为乡镇党委提供了靶向指导。同时,严厉打击宗族派性、黑恶势力干扰换届和拉票贿选行为,尽最大努力将宗族派系问题消除在换届选举之前,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快速高质,8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各项任务。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站位不准。工作中仍存在‘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倾向。”问题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县委常委会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始终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上加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带头示范引领、带头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对县委负责、对全县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按照“六个决不”要求,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拿在手上,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细化分解反腐倡廉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领导有力、组织周密、责任到位。三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配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开展了巡视工作;完成了十一届县委两轮对8个单位的巡察工作。严格落实《准则》《条例》,开展4次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对学习贯彻执行不力的16个单位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强力铲除“四风”顽疾,先后开展监督检查100余次,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共梳理汇总问题线索2210件,纳入整改的问题线索全部整改完成;给予纪律处分132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通报批评806人次,移交司法1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责任不清。2015年以来,县委和部分基层党委(党组)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问题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界限,深入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制定《灵寿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建立明晰具体的“两个责任”任务目标分解体系。要求基层党委(党组)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建立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落实。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追责不严。问责追究刚性不足,缺乏震慑力。”问题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追责不力等问题进行重点调度,责成县纪委加大对惠农资金案件中涉及“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2017年10月份以来,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7人,诫勉谈话14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27人,一般干部15人。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整改落实不好。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还不彻底。”问题
针对“工程领域未批先建”问题,一是由县国土局牵头,对工程领域未批先建涉及到的滨河花园、聚和园房地产项目以及松阳河湿地公园、地标公园工程项目进行限期整改,目前正在办理各项手续。组织执法人员对各辖区开展巡查2次,对未批先建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杜绝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行为再次发生。同时,发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00余份,与群众座谈30余次,切实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力度,促使群众知法、守法,不断增强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意识,更好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二是制定《关于“工程领域未批先建”审批方面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审查自划转行政审批事项以来,所有涉及工程领域审批事项。经审查,未发现工程领域未批先建项目。三是制定《关于“工程领域未批先建”审批方面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工程领域未批先建”问题进行自查。
2.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力度不大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是执纪审查宽、松、软。查办贪腐案件、科级以上干部案件少。2014年以来,县纪委查办贪腐类案件43件,占办案总量的11.75%;查处涉及乡科级干部的案件60件,占办案总量的16.39%,其中70%是问责类案件。全县15个乡镇纪委自办案件仅3件。二是抓警示教育不够。缺少有效载体和廉政教育阵地,三年来,未召开过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三是落实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巡察机构建设要求有差距,存在人员配置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乡镇纪委‘三统一’管理未落实等问题。”问题
一是2017年9月份以来,立案9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9人,其中乡科级39人次。二是2018年1月3日,组织召开5200余人参加的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10起违纪典型案例;县委书记宋存汉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通过这次警示教育大会为全县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目前县委正在研究制定2018年警示教育工作计划,拓展宣传工作对象范围,灵活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三是严格落实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巡察机构建设相关要求,研究通过了县委巡察机构设置方案,成立了县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并已开展了两轮巡察,共巡察8个单位。2月11日至13日召开了灵寿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成立了灵寿县监察委员会,并于2月14日正式挂牌办公。四是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组织开展对乡镇纪委履职情况考核;采取“跟班培训”“以案代训”方式,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严格落实“三转”要求,积极支持县纪委回归主业主责,确保县纪委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3.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是明查暗访发现,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公车、工作日中午饮酒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个别机关干部存在工作时间不在岗、上淘宝网、睡觉等问题。一些部门作风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的通知》,重申党政机关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要求各单位对清理整改中腾退的办公用房单独造册,并对清理整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二是在全县开展公车治理专项活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六不得”要求,按照《灵寿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灵寿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召开公务用车制度培训会,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和制度。三是对省委巡视组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已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围绕元旦、春节重要节点,印发《关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同时,成立11个检查组,围绕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公车,工作日中午饮酒,在工作时间不在岗、上淘宝网、睡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四是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对照“四风”十个方面表现,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坚决清除“四风”之弊。截至目前,审查有代表性问题线索1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灵寿县纪委50件问题线索,涉及83人。共初核18件、立案21件、暂存2件、了结9件、正在办理21件;移交司法部门1人;组织处理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其中科级18人、科级以下32人。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作风建设永不言好,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县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的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时刻坚持挺纪在前,处理好集中整改与经常性工作的关系,精心组织,统筹推进,逐条逐项完成巡视整改工作,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目标不变,持之以恒推进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未完成或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结合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各方面存在问题。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查找并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成效。
(三)坚持统筹推进,扎实做好巡视成果转化。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园林县城、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面加快转型跨越、赶超进位、绿色崛起步伐,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不断巩固和展现整改成果。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8日至7月18日)。联系电话:0311-8252121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灵寿县古城西路51号中共灵寿县委办公室;邮编:050500;电子邮箱:lsxwbgs2007@163.com。
中共灵寿县委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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